兩男涉襲休班警獲撤控 一人現場留下大量指紋 求索訟費被拒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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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被指有份圍毆一名阻人貼反修例文宣的体班警,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今(30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時,因事主未能認出兩男,控方決定撤控,其中一名被告即要求取回訟費,惟裁判官指涉案單張有該被告指紋及掌印達50個,認為他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兩名被告:林浩(27歲,電腦技術員)及劉偉川(22歲,無業),被控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龍珊閣外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涉案單張有劉指紋及掌印逾50個

控方表示,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撤回兩人的控罪。劉有作訟費申請,控方以劉自招嫌疑為由,反對劉的申索,又指涉案單張有劉的指紋及掌印逾50個,認為可顯示劉當時在場。控方又透露,閉路電視拍攝到林與另一人行往事發地點,林受查時供出劉,警方才會將劉拘捕。辯方則反駁稱紙張上留有劉的指紋不等於劉當時身處現場。

裁判官鄭念慈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單張有大量劉的指紋,若說他當時不在場,實令人難以置信。認為劉屬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案件編號:KCCC117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