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上涉殺女友|前女友指被告控制慾強 認為女性是雞是公廁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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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師涉城巴上殺女友後再爆玻璃跳車案續審,控方今(29日)續審在庭上讀出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其中一份報告引述被告的一名前女友對被告的印象,該女友指被告控制慾強,且不尊重女性,視女性為從屬品,甚至認為女性「是雞是公廁」。

控制慾強自尊心低

辯方今讀出精神科醫生何美怡的報告,提及被告吳欣鍵(25歲)形容自己性格內向和固執,他的第三任女友指被告控制慾強,但自尊心低,認為他住公屋及不是名校出身「唔夠好」。

不尊重女性但又不容他人奪去

第三任女友又指被告不尊重女性,視女性為從屬品,不容他人奪去,被告甚至認為女性「是雞是公廁」。醫生何美怡認為,被告在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和妄想型人格障礙。

案情指,被告涉行兇後跳車後,被送至東區醫院救治。他於2017年10月12日被轉送至青山醫院,並於該院留醫6日。

青山醫院醫生李允丰指被告吳欣鍵聲稱對案發經過毫無記憶。(朱棨新攝)

被告稱對案發過程無記憶

青山醫院醫生李允丰供稱,被告曾稱本案死者李倩姮想參加大學的迎新營,兩人為此爭拗。被告於案發日醒來後,再就迎新營問題和李爭吵。被告當時認為對方有意分手,遂乘的士到李倩姮居住的屋苑。惟他忘記抵達後發生的事,他回復記憶時已身處醫院。

被問及被告曾否透露案發前一個月不想外出、不願回覆朋友的訊息、不想和女友發生性行為等,李允丰均指被告沒有向他提及。

被告吳欣鍵,25歲。他被控於2017年9月16日,在柴灣謀殺李倩姮(20歲,下稱李)。控方早前透露被告否認謀殺罪,但願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案件編號:HCCC329/2018

案發經過及各人對被告與事主的印象。(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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