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算命師前男友暗娶舊同事 女醫生追討逾2千萬及6物業
家庭女醫生朱蘊晶戀上網上算命師,拍拖期間不斷向男方送上厚禮,包括2,200多萬元款項及6個物業,更視男方為結婚對象,可是男方卻暗地裏與一名前女同事結婚,女醫生遂入稟向男方追討款項及物業,早前她要求法庭透過簡易程序,希望法庭即判她可取回一個將軍澳物業及兩人聯名戶口內800萬元款項,惟男方聲稱該些金錢及物業屬「浪漫的禮物」,法官認為案件有爭議之處,較適合經審訊及盤問後才作裁定,故駁回女醫生要求簡易裁決的申請。
原告為女醫生朱蘊晶,被告為冼漢偉。原告早前分多份入稟狀向被告追討2,200多萬元銀行存款,以及6個物業業權,但今次申請簡易裁決的判詞只針對將軍澳新寶城一個單位及800萬元的銀行存款。
多次存款到聯名戶口 準備明年嫁被告
判詞指,訴訟雙方於2011年至2015年間為情侶關係,原告多次存入多筆款項到被告的私人戶口中,更透露2017年兩人打算結婚,所以在被告建議下,她於2015年初購入涉案將軍澳的單位,並支付500萬元樓價及所有雜費,但其後她發現單位太細,決定將單位出租,並在被告建議下,將單位登記業主登記為被告名字,以方便他處理租務。
同時她由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7日總共存入800萬元款項到兩人的聯名戶口,以作結婚之用。而在2015年12月17日該戶口尚有結存418萬元,但到2015年12月31日該戶口只餘下108元。
被告指物業和款項是「浪漫的禮物」
雖然原告視被告為結婚對象,可是於2013年,被告到醫院探病時重遇他一名舊女同事後,瞞着原告,與舊女同事發展另一段戀情,更於2014年5月24日在原告不知情下結婚。被告在答辯書中解釋,因不想傷害原告,加上原告對他的慷慨,他一直沒有向原告透露另一段戀情,並指2015年12月16日因原告向他施壓,他才答應和她出席除夕夜晚會,但其實他根本不享受出席這些活動,最後他更失蹤,亦無出席晚會。被告一方堅持,原告給予他的物業和款項全是「浪漫的禮物」。
法官在判詞中指,案件爭議是當時原告在不知道被告與另一女子結婚的情況下,向被告轉移涉案物業和款項,她當時的意圖和想法;法官認為在現階段難以確定,到底原告是在錯誤下送贈浪漫的禮物,還是她在婚前以信託方式轉移有關物業和款項予被告,但法官認為就原告意圖和想法的裁決,較適合做法應在審訊時經盤問,才能確定原告會否因被告誤導而送贈浪漫禮物,所以駁回原告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 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