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身份證|70至72年市民11.2起換證 62或63年須明年1月底前完成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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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今日(19日)宣布,凡於1970、1971或1972年出生的香港居民,須於今年11月2日(周一)至明年4月30日(周五)期間,親身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換證中心)辦理換領新智能身份證手續。
至於1962或1963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指明換證限期將於明年1月30日(周六)完結,仍未辦理換證手續的人士請盡早提出申請。合資格的香港居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可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入境處表示,是次換證計劃更推出關愛安排,每名合資格的換證人士可攜同最多兩名65歲或以上的親友及最多兩名殘疾人士一同前往換證中心換證。各換證中心的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六上午8時至晚上10時(公眾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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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或就讀的非永久性居民,均須在指明期限內前往換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站www.gov.hk/newicbooking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可掃描二維碼。入境處呼籲申請人於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以使用更快捷的換證服務。申請人前往換證中心辦理手續時,須帶同其舊款智能身份證。
有關「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的詳細資料,市民可瀏覽www.smartid.gov.hk或致電查詢熱線2824 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