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談人大釋法追溯性:解釋已存在法律 故由法律生效開始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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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表示,為民主、言論自由犯罪,同樣是有罪。(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就《基本法》104條釋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指,釋法令該條文能按原意及符合香港法律精神被引用及遵守,強調「成日釋法人大都唔想見到……澳門跟法律做嘢就一路都無事」。至於釋法的追溯性為何,譚惠珠指「釋法係解釋已經存在嘅法律,所以要由法律生效開始」。

對於有傳近十名立法會議員,被挑戰其宣誓是否有效。被問及若該十名議員最終失去議員資格,政治影響會否更大?譚惠珠稱「唔係好清楚」,但認為立法會有補選機制,「係有得救嘅,你補選就得㗎喇」。

譚又指,中央政府不容許有人「用唔係真心誠意方法作出承諾」,進入建制並使用公權。至於釋法會否影響未審判的案件,譚惠珠指釋法只是清楚說明法律,並非法律一部份,但法官可作判案參考。

另外,被問及上屆立法會中,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容許黃毓民再次宣誓。譚惠珠指,由於當時只是並無法律挑戰曾鈺成的決定,並不代表曾鈺成的做法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