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遭咬斷指頭案 辯方質疑被告未擊中另一在場警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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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畢業生涉去年沙田衝突中咬斷警長指頭及襲警案續審,辯方盤問稱背部被打兩次的警員。辯方質疑似被告的男子第一次揮傘時,只是打中警員身旁的另一男子,第二次揮傘時雨傘已經飛脫,根本沒有擊中過該警員,並在庭上慢鏡播放片段。警員承認未有回頭確認襲擊者是誰,但堅稱他當日切實有被擊中。
被告杜啟華(24歲,法律行政人員),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1期3樓等處,干犯有意圖而傷人、對他人身體施加嚴重傷害、襲警及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四罪;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辯方庭上慢鏡播放片段
辯方盤問警員葉卓軒時,以慢鏡播出案發現場的錄影片段,並問葉是否同意當他第一次受襲時,旁邊一個橙衣男子手中的水瓶跌在地上,又向葉指出當日持雨傘襲擊疑似被告的白衣男,只是擊中橙衣男,並沒有打中葉。葉承認從片段所見橙衣男的水瓶有飛脫,但堅稱他亦有受襲,唯不肯定橙衣男是否同遭襲擊。法官亦指出,持傘襲擊的人有可能既打中橙衣男,又打中葉。葉在控方覆問時再補充,片段所見,橙衣男手部沒有被擊中的動作。
白衣男手上雨傘飛脫
辯方續稱,葉第二次受襲擊前,疑似被告的白衣男子手上的雨傘已經飛脫,質疑葉根本沒有被雨傘把手打中,葉則指雖然不肯定白衣男手中的雨傘有否飛脫,但肯定自己有被打。
審訊下午續,控方將傳召下一位被指頭部受襲的總警司梁子健;梁於案發時任高級警司。
案件編號:DCCC 778/2019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的衝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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