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插舊愛案】女學護被控傷人等五罪全成立 官︰無可避免判監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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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護刀插前男、已婚的男醫療用品銷售員一案,29歲的女被告簡媛茌早前否認蓄意傷人及刑事恐嚇等五罪,指她涉嫌於今年1月12及13日,分別於被告的古洞松柏塱村住所,及男事主鄭柏堯居住附近屋苑的將軍澳健明苑停車場,7刀刺傷男事主,另被告翌日凌晨疑致電恐嚇鄭母,表示不會擔保男事主完完整整回家。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女被告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案件押後12月1日判刑,期間閱取被告的背景、精神和心理報告,但明言被告對男事主施襲導致傷勢不輕,被判以監禁無可避免。

女被告簡媛茌被指用生果刀插前已婚前男友而被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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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保釋的被告罪成後即還柙犯人欄中,她的母親則神情哀傷。辯方呈上被告五封求情信包括來自她已退休的爸爸、媽媽、浸會醫院7個同學、鄧顯中學舊同學及她自己。其中被告在求情信稱:「對於身邊人我一直帶著坦誠、尊重和關懷,對鄭柏堯先生亦然。雖然我和鄭先生的關係違反了道德和倫理,可是我在相處當中,投入了毫無保留的真心,故此到發現對方的不誠實行為,我腦中雖浮現很多疑問,但仍選擇向鄭先生提出詢問,希望疑團能為自己解開。鄭先生反應我是始料不及的,對於其反應和行徑,我當時實在感到十分害怕和不知所措,在情急下判斷下傷害了鄭先生。」

被告稱對被告太太及家人感於心有愧

被告又在信中說:「對於事件對鄭先生造成的身心傷害是我始料不及,而我對其太太、家人和自己父母感到於心有愧。」另外她對父母未能盡孝道,反令叫他們擔心不已,實在有遺常綱,擔心若判處長刑期,父母乏人照顧。

被告丈夫誠信不佳 騙掉被告父母金錢

被告父母求情信指,被告是家中獨生女,為人有愛心又勤學,不時到紅十字會捐血和捐款,對小動物尤有愛心。惟她踏入青春期時所交往的男同學,令她留下不愉快回憶,更透露被告丈夫誠信不佳,騙取被告父母金錢,令被告大受打擊,只好寄情工作,曾任航空公司地勤人員、獸醫診所獸醫助理,更引發她對醫護學業產生濃厚興趣,報讀醫護課程。案件審訊期間,被告的祖母病逝,對被告打擊很大。

她的同學亦指被告在事件中深受傷害,待判案間備受輿論壓力。她們對被告因事件斷送大好前途感惋惜。

案情指,已婚的男事主、醫療用品銷售員鄭柏堯於2015年透過手機交友程式微信認識了被告,兩人旋即成為情侶,但在同年6月男事主向被告訛稱妻子懷孕為由提出分手,不過他仍對被告關懷備至,更於8月陪同被告到醫院墮胎,可是男事主否認自己是經手人,亦不知誰是腹中胎兒的爸爸,他解釋陪同被告墮胎,只是出於朋友的關懷,等同到醫院探望朋友一樣。

男事主鄭柏堯。(資料圖片)

男事主趁妻子出席朋友婚宴往找女被告

2016年1月12日男事主趁妻子出席朋友婚宴,到被告上水的家中,並帶同食物予被告,在逗留4小時內男事主一直為她執屋清潔,晚上被告突取出一把銀色生果刀襲擊他,他身受重傷下由被告一樓家中爬行400米,最後由被告駕車送他返回將軍澳健明邨停車場,並在停車場又刺他。

不過被告的另一版本指,由拍拖至案發兩人從未分手,反而是她曾提出分手,遭男事主極力挽留;更直指男事主是腹中胎兒的爸爸。

女被告在男事主手機發現多位援交女子資料

案發當天男事主服用抗鼻敏感藥,在她家中昏睡,她檢視男事主手機,發現有女子Gloria Chan、契妹Emma和很多援交女子的資料,被告大怒拿着手機質問被告而起執,男事主更捏她頸、拍她雙手、用腳踢她心口、用鐵通襲擊她,被告跌在房門旁,執起地上的生果刀刺向男事主以自衛。

另男事主妻子早於兩人拍拖二個月後已發現兩人的關係,但她信任丈夫會盡快斬斷與被告的關係,之後沒有再過問丈夫與被告的事。在庭上要求主控官稱呼她為鄭太的男事主妻子,更在庭上才首次和被告見面。

法官信男事主供稱受襲經過

法官在裁決中,表明不接納男事主企圖化解他與女被告的關係,即指兩人分手後只是朋友關係,法官認為兩人的Whatsapp對話,可見兩人不只純粹朋友的關係,惟這不影響男事主對襲擊事件的供詞,反而男事主對襲擊事件細節有清楚記憶,和醫學、其他證供,裁定男事主是可信和可靠的證人。

法官指男事主母親亦是可靠證人,反而被告的解釋不可信,他不相信被告出於自衛而襲擊男事主,亦不相信被告因一時氣憤、鹵莽下衝口而出,而恐嚇男事主的母親,故裁定被告四項意圖傷人和一項刑事恐嚇罪成。

法官裁定事實是,當晚被告在男事主背後淋水,再用刀插他背部、之後二人到被告家中附近的停車場時又再刺向他。兩人駕車到將軍澳健明邨停車場時,被告再兩度刺向他的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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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DCCC. 38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