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示威被刺傷案 退休漢認罪囚3月零6日 官勸互相尊重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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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4月到中聯辦請願時遇襲,遭八旬退休漢用金屬鑿刺傷右腰窩。老翁當場被捕,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早前在庭上認罪時表明「我係有意」,又聲稱是「替天行道」。裁判官鄭紀航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表示,報告指被告不適合社會服務令,監禁是唯一選項,判囚3個月6日。他又勸喻被告:「千萬不能因任何理由而犯案,要互相尊重,消除成見,共同為香港建設和諧社會。」

被告黃森球(81歲)已退休,他被控於4月16日在西營盤均益大廈第三期外襲擊梁國雄,對梁造成身體傷害。

官指監禁是唯一選項

被告無律師代表。裁判官判刑時舉出數個被判社會服務令的案例,稱要視乎被告背景、事主傷勢、施襲原因,考慮判處監禁或其他刑罰;惟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不適合社會服務令,故監禁是唯一選項,並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在開審之前認罪,獲減五分一刑期,最終被判囚3個月及6日。裁判官判刑後,勸被告不要再犯,要互相尊重。

當日事發經過,請看下圖。

被告聲稱是為大家好

被告原本否認控罪,但上月在開審改為認罪,又表示「總之搞壞我哋中國地方就唔得」,自言「我係為大家好」。他更揚言若然有槍也會用以對付梁,指許智峯和黃之鋒「遲早都要死」。鄭官看過案發片段後,指被告身手靈活,被告則回應以前在鄉下食蛇,「食到身體咁好」。

梁國雄中聯辦請願時被刺

案情指,梁國雄等人當日到西環中聯辦請願,被告在梁接受記者訪問時突然從後走近,用尖鑿刺向梁的右腰。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梁在香港和中國「搞搞震」。梁其後送院檢查,發現右腰窩擦傷。

案件編號:ESCC11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