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研強制檢測 梁子超:時間若太長 居民會雞飛狗走

撰文:鄭翠碧 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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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反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8日)表示,政府正研究設法律框架,在疫情反彈時要求市民做強制檢測。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認為,是否強制要求特定人士做檢測,必須根據風險評估而定,若有關人士沒有曝露於病毒的風險,無需強制他們檢測,否則成本效益成疑,例如昨天雖然有3名藥房職員確診,但不需要求全港藥房職員做檢測。
至於是否應該要求與確診者住同座大廈的住客都做檢測?梁子超稱,若社區有活躍傳播,而大廈只有一個確診者,強制全座居民檢測是廢時失事,因社區整體風險比某座大廈更高;但若同座有兩宗或以上不相關的個案,則可考慮強制測試。他強調,檢測時間不可太長,「如果唔係,未有結果,啲人都雞飛狗走。」而若某大廈風險頗高時,當局亦可同時考慮強制要求居民留在家中,直到檢測結果出爐。

陳肇始稱,政府正研究設法律框架,在疫情反彈時要求做強制檢測。(盧翊銘攝)

梁子超稱,在現行法例下,政府有權要求市民強制檢測,但僅屬針對個別人士,若需同時要求整座大廈居民做檢測,「要逐個畀信佢,天都光。」他相信,政府修例後,可以以一組形式處理強制檢測的指令,效率較高。

不過,他指出,現時社區明顯仍有傳播,若大廈只有一個確診者,強制全座居民檢測是廢時失事,並不必要;但若同座有兩宗或以上不相關的個案,則可考慮強制測試。

梁子超強調,檢測時間不可太長,派發樣本瓶的翌日必須收回所有樣本,並於24小時內完成檢測,「如果唔係,未有結果,啲人都雞飛狗走。」 (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梁子超強調,檢測時間不可太長,派發樣本瓶的翌日必須收回所有樣本,並於24小時內完成檢測,「如果唔係,未有結果,啲人都雞飛狗走。」而若某大廈風險頗高時,當局亦可同時考慮強制要求居民在家檢疫,直到檢測結果出爐。

他續指,由於部分人士在檢測時或未發病,因此若政府在第一次測試時發現陽性比率高,便應加強監測,例如要求所有人士在14天再做第二次測試,甚至要求所有人接受強制檢疫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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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表示,正研究在個案、群組較多的地區設立檢測中心,暫時選址在葵涌、九龍城、尖沙咀、灣仔4個地區,並會參考「全民檢測」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的做法,但究竟由衞生署抑或其他化驗所檢驗,則有待敲定細節,而且需聘請人員負責行政工作。

至於強制檢測的對象及法律框架,陳漢儀表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15條,若懷疑有傳染病接觸者,衞生主任可要求他接受檢疫及檢測,所以在現行法例下,不少情況都已可做到強制檢測,政府正檢視是否有特別情況,需要有額外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