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樂天國際董事及股東涉虛假文書罪 詐騙銀行融資1900萬遭起訴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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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業的香港樂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及股東方錦燊,涉嫌使用該公司的虛假審計報告及銀行戶口結單,向兩間銀行申請銀行融資共1,900萬元,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五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

香港樂天國際貿易獨資董事及股東方錦燊,涉嫌使用該公司的虛假審計報告及銀行戶口結單,向兩間銀行申請銀行融資共1,900萬元,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資料圖片)

被告方錦燊現齡49歲,於2010年8月應其孿生兄弟及香港樂天國際實質東主的要求,出任該間禮品貿易公司的獨資董事及股東。其中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一間銀行接受它們為真文書。

該等虛假文書的副本據報為由一間會計師行發出,就香港樂天國際的三套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涉及的財政年度為2011年至2012年、2012年至2013年,及2013年至2014年,以及香港樂天國際一個銀行帳戶的戶口結單。

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另一間銀行接受它們為真文書。該等虛假文書的副本,據報為上述該三個財政年度香港樂天國際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以及香港樂天國際於上述銀行帳戶的其他戶口結單。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有關罪行涉嫌於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期間發生。該兩間銀行據稱因而被誘使向香港樂天國際批出銀行融資合共1,900萬元。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10月27日答辯。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他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