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8.5車停迴旋處 商人否認阻礙受審 自辯稱是受害者
去年8月5日有網民發起「三罷」行動,一名53歲商人涉於當天將平治坐駕停泊於九龍城迴旋處,令該區「大塞車」。其坐駕被數人敲打至車身損毀,商人隨即報案,被警方控以一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和三項違反汽車規格罪。商人最終承認三項違反汽車規格罪,但否認阻礙罪,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被告出庭自辯時道出與控方案情不同的版本,指當日他駛經現場時聽到巨響,他意識到自己的車被旁車撞到,因此把車停在一旁,但隨即就被人恐嚇指罵,後更有人毀壞其坐駕和挑釁他「落車隻揪」;被告直言自己才是受害者,主動報警求助卻反被警員拘捕。
被告陳繼同,53歲,報稱商人。他承認三項指他違反《道路交通(車頭構造及保養)規例》的傳票控罪,但就否認於去年8月5日,無合理辯解而將私家車多次停泊在九龍城交匯處,增加該公眾地方及交通的阻礙。
控方證人指 輛私家車平排停泊在迴旋處內 沒有前行
控方首先傳召管工梁耀長講述案發經過。梁供稱,他當日早上約7時45分到案發現場附近的巴士站,打算乘巴士上班,但發現現場「大塞車」,令他無法回公司。梁拿出手機拍攝現場,又前行至迴旋處觀察情況,發現有三輛私家車正平排停泊在迴旋處內。當時該三車前方均沒有任何障礙物,但三車均沒有繼續隨車流前行;受此影響,當時有大量巴士、小巴等無法前行,現場交通陷入癱瘓。
而被告出庭自辯時則道出另一版本,指當日他未到迴旋處時現場交通已十分擠塞,而當他終於駛進迴旋處內時卻突然聽到巨響。被告意識到自己應是被旁車撞到,但懷疑對方不顧而去,故本想停在一旁以便處理,惟被前車阻擋而無法移動。
被告稱座駕被撞 故停車處理
被告續稱,此時附近一名小巴司機以及有部分手持磚頭的途人開始圍著其坐駕並向他指罵;被告嘗試解釋,但圍觀者沒有理會,更開始拍打和踢向其車身,又將雪糕筒砸向他坐駕上,並挑釁他「落車隻揪」。被告大驚,慌忙致電999求助,指「有大批暴徒打爛我架車」,惟到場的警員卻質問他「係咪堵路?」、「我地要處理破壞法治、堵塞道路嘅人,唔係你阿嘛?你無辜架嘛?」。被告解釋自己是受害人,不認識其他在場車輛的車主,自己亦是主動報警求助,但最終警方以非法改裝汽車將他拘捕。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2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