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邀非政府機構營運「地區康健站」 為期三年 11月中前可申請
政府力推基層醫療,惟全港只有葵青區設有「地區康健中心」。由於部分地區未能覓到合適地點設立地區康健中心,政府決定成立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今天(18日)公布邀請非政府機構提交建議書,申請為11個地區的「地區康健站」提供營運服務。
「地區康健站」的未來營運者,在政府批出合約後最多有六個月的營運籌備期,以期於2021年開始營運「地區康健站」的服務,為期三年。
食物及衞生局今天邀請非政府機構提交建議書,申請為設於中西區、東區、離島、九龍城、觀塘、北區、西貢、沙田、大埔、灣仔和油尖旺11個地區的「地區康健站」提供營運服務。
成功申請為上述「地區康健站」提供營運服務的機構,即「地區康健站」的未來營運者,在政府批出合約後最多有六個月的營運籌備期,以期於2021年開始營運「地區康健站」的服務,為期三年。
局方指,為扭轉現時「重治療,輕預防」的醫療體制和觀念,政府正逐步在全港十八區提升地區為本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其中,政府計劃在本屆政府任期內,於規模完備的地區康健中心投入服務之前,在上述11個地區設立屬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以及早在全港廣泛提供以地區為本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
「地區康健站」會提供由政府補貼、以地區為本的重點基層醫療健康服務,包括健康推廣、健康風險評估和慢性疾病管理。「地區康健站」的服務範圍會與地區康健中心相若,但以較基本的規模運作。預期「地區康健站」會識別區內的醫療和社福資源,並讓社區服務夥伴盡早參與有關服務,從而為市民提供社區醫社支援。
申請者須為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取得免稅地位的確屬非牟利非政府機構。徵求建議書已列出「地區康健站」的基本服務。有興趣申請的非政府機構可派代表出席於10月6日(星期二)舉行的簡介會。徵求建議書和簡介會詳情已上載於網站。
申請的非政府機構須於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把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交回香港黃竹坑業勤街23號THE HUB 15樓1505-06室食物及衞生局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如有查詢,請致電2205 2549或電郵至dhcexpress@fhb.gov.hk與食衞局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