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退休警員庭上改稱認錯第七被告 料下周完控方案情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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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於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疑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續審。控方指,當天在暗角涉嫌戴上眼鏡打人的人,便是第七被告黃偉豪。曾與黃共事多年,現已退休的觀塘反黑組前高級警員黃維傑今供稱,他案發當天下午曾兩度與黃碰面,當日他留意到黃偉豪有戴眼鏡,惟他今出庭又稱沒有留意,因而遭法官質疑,黃即稱:「有少少錯失,遺憾咗」。另控方已傳召全部證人,下午由辯方律師就認人程序作陳辭,料下周中將可完成控方案情。

證人今供稱沒有留意第七被告黃偉豪案發當天是否有戴眼鏡。(資料圖片)

已退休的前高級警員黃維傑去年8月錄口供時稱,案發當天曾兩度在觀塘警署及警察總部,見到第七被告黃偉豪,而當時黃戴有眼鏡,惟他今天出庭時卻改口稱沒有留意。他解釋稱,他誤以為當天錄取口供時,警員問他黃偉豪「平日」有否戴眼鏡,並承認他出庭時曾翻看書面證供,當時發現當時說錯了,惟一直沒向案件主管提出。

法官聞言後,質疑黃維傑當差37年,為何會誤解警員意思時,黃即說:「有少少錯失,遺憾咗」。

辯方下午就早前爭辯的認人程序陳辭。第五被告代表律師強調,曾健超承認早在案發翌日的認人程序前,已看過涉案報告及疑犯容貌,故曾雖然否認曾研究照片,但辯方認為他必然有受影響,並影響認人程序。辯方又指,第五及第六被告是被迫參加認人,惟法官指庭上沒有有關證據,辯方最終更正指兩被告在違反意願下而參與認人程序。

聆案下周一續,第六被告關嘉豪的代表大狀將就認人程序陳詞。

七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