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乘飛機返港男子虛報檢疫地點 脫手環欲離境 判監兩周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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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衞生署今日(4日)表示,一名31歲男子7月因違反強制檢疫令,今日被判處即時監禁兩星期。衞生署指出,他除了提供虛假住址作檢疫地點,而且在無合理辯解及取得許可下,自行脫下手環,最終在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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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41人違檢疫令被法庭定罪
衞生署指,該名31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檢疫令上自行申報的住址,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他期後被揭發於7月10日在香港機場提供虛假住址作檢疫地點;此外,在檢疫令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許可下,自行脫下手環,並於7月11日在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衞生署續指,男子被控兩項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8(4)、 8(5)條及第9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兩星期,同期執行。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截至今日,共有41人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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