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許智峯上庭|林及許與眾被告全部准保釋 兩案均押後再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昨突被警方拘捕,兩人等約10人,今早(27日)被落案起訴,指他們涉去年元朗721元朗西鐵站襲擊事件參與暴動,及7月6日光復屯門示威涉妨礙司法公正等被控,眾人即被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應訊。
就721暴動案,控方透露案件仍有最少20人在逃,要求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提訊,又反對包括林卓廷在內的7名被告保釋,但遭裁判官拒絕,裁判官准各被告以3千至1萬元保釋現金,另須付人事擔保,且不准離開香港。
控方在7月6日光復屯門案,再要求拒讓林、許以及另一被告保釋,同樣遭裁判官拒絕,該案則押後至11月6日再提訊,將會轉區院審。
林卓廷等7人涉721事件被控暴動
就元朗721事件一案,共涉7名男被告,除林卓廷外,另外6名被告分別為:庾家豪(35歲,客戶服務員)、陳永晞(37歲,拒絕提供職業)、葉鑫昇(31歲,社工)、鄺浩林(26歲,廚房)、尹仲明(48歲,電器技工)和楊朗(26歲,無業)。他們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涉案7名被告全部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要求案件押後6星期,提及控方案情時提到,當日有人疑在現場說過著在場人士「頂住」等話,控方又指,現時仍有逾20名人士在逃,反對全部7名被告保釋。
七名被告全部准保釋
裁判官最後准全部名被告准保釋,各人准以3千至1萬的保釋金,另提供5千至1萬元的現金人事擔保。所有被告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以讓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林及許同涉7.6光復屯門案
另外就林與許均涉及,於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一案,共涉4名被告,分別為:林卓廷(43歲,立法會議員)、許智峯(38歲,立法會議員)、曾焌熙(28歲,廚師)和女被告鍾凱研(39歲,社工)。
4人共涉4項罪名,林、許和曾被控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三人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杯渡路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數碼內容,而該些內容顯示了一些可能於同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臉部外觀。
許及女社工另涉刑毀他人手機
許和姓鍾女社工,另被控1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1項刑事毀壞罪。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他們於相同日期和地點,取用X的一部紅米note 6手提電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獲益。
而刑事毀壞罪則指,兩人摧毀或損毀屬於X的財產,即於2019年7月1日拍攝並儲存於紅米note 6手提電話內、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視頻片段。
而曾焌熙另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指他於相同日期和地點,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光復屯門案將轉區院審
去年7.6光復屯門一案,控方反對讓林卓廷、許智峯和第三被告曾焌熙保釋。控方透露,案件將會轉介至區域法院審訊。惟裁判官最終批准所有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期間讓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轉介文件。
4名被告同准以5千元保釋,另林、許和曾需提供現金人事5千元。此外,4名被告保釋期間不可離港和接觸證人。
案件編號:WKCC2903、29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