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稱玩手機時疑遭父摸胸 辯方指其父只為她按摩 並無性侵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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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餐飲業的中年男子,涉在10歲女兒在玩手機時捏其胸部20至30下,女兒稱覺父的行為「作嘔」,事後向社工透露事件。其父因而被控非禮罪,他今(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指控受審。辯方盤問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的女事主時指出,當晚被告替女兒按摩,但從沒侵犯她,認為女事主混淆了事件,女事主表示「唔知」。

現年約50歲的被告,被控在2019年9月28日在深水埗一單位內非禮女童X,事發時X只有10歲。X今天透過視像系統作供。

案發時母在睡覺姊在房間

控方在庭上播放女童X的錄影會面片段,X稱事發當晚,她與父親單獨在客廳,母親正在睡覺,而胞姊在房間內。X坐在椅子玩手機時,被告突然伸手穿過她腋下,隔著衣服捏她的胸部20至30下。

X稱,因怕遭被告責罵,所以沒作聲,但她對被告行為感到「想嘔」,後來將事件告知社工。

年約50歲被告否認在家非禮10歲女兒,案件在九龍城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事主曾冒母親簽名

辯方在盤問時指出,X曾對母親「講大話」,包括倒瀉水在床上後聲稱「唔知」,向母親謊稱去補習社,但事實上卻是出外玩耍,X承認曾發生有關事件。X也承認自己曾冒簽母親簽名,超額使用手機流量,致手機月費達800至1000元。

指事主混淆了按摩

辯方也指出,當晚被告曾替X按摩,侵犯事件從沒發生,X有機會混淆了事件,X表示「唔知」。辯方亦指,X怕其他人不相信她,所以沒在錄影會面提及按摩事件及當晚其胞姊曾在家中「走來走去」,X亦回答不知道。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9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