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七旬商人 涉串謀報細物業成交價50萬元 欺詐少付印花稅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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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5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買家,控告他涉嫌與一名業主及一名地產代理串謀將物業成交價少報50萬元,欺詐稅務局向他徵收較低金額的印花稅,少付4.5萬元稅款。被告將於明日(2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陳仲豪(75歲),報稱商人,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
涉嫌與業主及物業代理串謀欺詐稅務局
被告於2016年9月視察一個位於元朗的物業,以約280萬元放售。被告有意購入該物業,並吩咐負責安排該次視察的物業代理與業主議價。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9月3日至11月30日期間,與上述業主及物業代理一同串謀欺詐稅務局,不誠實地向該局訛稱上述物業的售價為200萬元,但實際售價卻是250萬元,從而誘使稅務局徵收較低的從價印花稅。
如稅務局接納物業售價為200萬元,物業買家會因此而少付4.5萬元的從價印花稅。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稅務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