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港府授權非衞署人員做追蹤 即日取消湖北居民來港限制
本港第三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有提供住所予外傭入住的業主,疑拒從實招來。港府今日(21日)公布,會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賦權獲授權人員在預防和控制疾病傳播的情況下,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有關識別和追蹤可能已蒙受有染上疾病的危險的人士的資料,例如外遊記錄、曾到訪處所或曾接觸人士等。
當局指,不遵從有關提供資料的要求,或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另外,當局亦宣布因應湖北省的疫情已持續穩定受控,由即日(21日)起取消限制湖北省居民以及抵港前14日內曾到訪湖北省的非香港居民入境香港安排,而所有湖北省居民以及曾到訪湖北省人士,將會與其他從內地抵港人士看齊,必須遵守第599C章的強制檢疫要求,即入境後仍要強制檢疫14日。
▼第三波爆發 政府延長限聚令、晚市禁堂食等措施▼
衞生防護中心人手不足應付追蹤工作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於記者會中提及,今個星期行政會議通過修訂599D章,授權更多公職人員,即衞生防護中心以外的公職人員有權詢問資料,來進行追查病毒感染源頭的工作,但未有交代甚麼公職人員可獲授權。
當局其後公布更多詳情指,在新增確診個案當中,源頭不明個案的比例居高不下,達約百分之四十,而且廣泛涵蓋各行業和環境,顯示社區有持續的隱形或無明顯臨床病徵的病毒傳播鏈。對於大量確診個案湧現,衞生防護中心的醫護人手遠不足以應付有關工作。
設熱線供市民查詢獲授權人員身份
現時第599D章的法律框架只賦權衞生主任要求相關人士提供資料,當局指限制了政府內部調配人手進行有關工作的彈性。為了加強接觸者追蹤的工作,政府將修訂第599D章,賦權獲授權人員在預防和控制疾病傳播的情況下,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有關識別和追蹤可能已蒙受有染上疾病的危險的人士的資料,例如外遊記錄、曾到訪處所或曾接觸人士等。衞生防護中心會透過其熱線,供市民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查核獲授權人員的身份。
發言人強調,所有為進行新型肺炎接觸者追蹤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只會供衞生署或相關部門作防疫用途,而且處理有關個人資料的安排必會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
內地入境香港強制檢疫法例延長一個月
港府自今年1月27日起限制湖北省居民以及抵港前14日內曾到訪湖北省的非香港居民入境香港。當局公布因應湖北省的疫情已持續穩定受控,由今日起取消這項措施。
另外,當局指考慮到本地和香港以外地區的疫情發展,政府今日刊憲將第599C章,即要求內地來港人士進行強制檢疫的有效期延長一個月至今年10月7日。惟當局指,延長有關規例的有效期,並不代表現行施加的強制檢疫要求必定會持續不變直至有效期完結。
政府亦會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下的最新指明刊憲,加入埃塞俄比亞為極高風險地區,要求登上抵港飛機前14日內曾到訪指定地區的到港人士,預先進行病毒檢測並預訂檢疫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