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女街頭大叫曱甴 與5街坊推撞兼拖鞋摑人 與夫認襲擊判社服令

撰文: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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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聲稱醉酒下在將軍澳街頭大叫「曱甴」,並與現場街坊起爭執,繼而發生推撞,並涉以拖鞋摑5名男女,其丈夫見狀亦加入戰團,途人報警後二人即場被捕。夫婦二人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等6罪,今(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感化官報告指女被告「品性良好」,裁判官相信她不會重犯,判女被告社會服務令180小時;男被告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女被告一步出法院,又在街上大叫:「曱甴。」

女被告離庭以100元鈔票遮面

女被告步出法院時大鬧:「曱甴」及「黑記」,又以100元鈔票遮面,呼喝稱「畀錢你」。護送兩名男女被告的一名男子,更衝向其中一名男記者,並撞跌該男記者的眼鏡。

女被告江詠虹(49歲)及男被告李朝偉(38歲,地盤工人)。辯方指二人為夫妻。首被告承認兩項普通襲擊及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次被告則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二人被指於去年8月28日在將軍澳尚德廣場地下襲擊四男一女。

辯方指女被告受酒精影響

辯方今再度求情稱,二人的感化官報告正面,均表示非常後悔,女被告明顯是酒精影響下做錯事,男被告只是一心想平息糾紛,過程中不能自控。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相信二人有悔意,不會重犯,又指女被告被還押三星期,已汲取教訓。

曾用拖鞋掌摑一名事主

案情指,去年8 月 28 日零晨時分,女被告醉酒下,在將軍澳尚德廣場地下情緒激動地向群眾大叫「曱甴」,引起其中一名女途人不滿,女被告掌摑女事主面部及推其心口。3 名途人見狀上前調停,反遭掌摑、箍頸等。男被告看見妻子被包圍,遂上前向途人出拳。另一名事主從住所俯視街上狀況,下樓協助時,遭女被告以拖鞋掌摑。

案件編號:KTCC7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