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辦事處遭破壞|維修員認箍頸拖行懷疑拍攝男 案押後判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荃灣的辦事處,去年7月遭示威者破壞,一名疑想拍下情況的男子遭「私了」,被鐘錶維修員用胸頂撞及從後箍頸拖行10米。維修員事後遭警方拘捕,今(4日)在沙田法院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求情指因衝動而犯案,又稱他原本想把事主拉離人群。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接納事主部分傷勢與被告無關,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把案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姚震峰(37歲,鐘錶維修員)承認去年7月22日在荃豐中心一樓,兩度襲擊一名劉姓男子。
事主手機放胸口遭喝罵
案發前一天,元朗發生7.21白衣人襲擊事件,翌日有大批示威者到何君堯荃灣辦事處破壞。案情指,事主晚上7時許行經該處時,將手機放於胸口水平,因而被十多名示威者圍住質問及喝罵。事主與一女子爭執期間,被告以胸口撞事主左肩;其後事主欲制服另一名踢他的男子時,被告從後用右臂箍住他的頸部並拖行10米,令事主失去平衡及呼吸困難。被告放手離開後,事主再遭其他人施襲,多處擦傷及瘀傷,獲5日病假。
警方搜獲錄影帶認出被告
警方從網上搜獲涉案錄影,當中可見被告的容貌,事隔近半年後於被告離境時拘捕他,並檢取一張八達通。被告警誡下承認是該卡的唯一使用者,警方查看八達通的記錄,得知他在案發前後在荃灣一帶出現。事主亦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
辯方指被告見義勇為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於衝動而以胸撞人,他見事主繼續與人爭執時有肢體碰撞,他欲將事主拉離人群,才把他拖行。辯方又提到被告曾在港鐵站撲向偷拍裙底的男子,及當證人作供,反映他見義勇為,在情急之下會動用肢體,但非存心傷人。被告在求情信向事主道歉,表示知錯,並透露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對於父母因案件受煎熬感到內疚。
控方改控較輕罪名
辯方續指,警方為了早日完成認人手續,最初控以較嚴重的「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致被告還柙了兩天。其後警方先後改控刑責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現時的普通襲擊罪。
案件編號:STCC4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