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北區女病人等3日未送院 兩兒子相繼發燒 父親亦染疫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因病床緊張,醫管局將優先安排年紀較大、病情較重等患者優先入院。但北區有個案在確診3日後仍未送院,結果家中兩名小童相繼發燒,連其非同住的公公也同樣確診,懷疑一人染病,險令全家中招。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認為,政府在應對疫情時忽視了隔離需要,認為輕度患者雖未必有治療需要,但若不即時隔離,則會感染其家人,變相無法斬斷傳播鏈,傳播風險仍然存在。他續指,若確診者要與家人共住,大家在家中必須長時間戴上口罩,確診者每次如廁後,要開抽氣扇及並用1:99漂白水清潔,減低傳播風險。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何婉霞今日在記者會回應事件,指無統計病人最長要等多長時間才能夠入院,但已十分努力去調動病床,以及安排病人入院。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則指,當病人發病時,其家人大多已經受到感染。《香港01》正向衞生署查詢,呈報個案所需時間及檢疫安排。
近日本地確診新冠肺炎個案增加,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張子峯今日(28日)表示,目前病床使用量已經接近飽和,加上每日有過百宗新確診個案,調配病床情況出現滯後。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早前接獲一位住粉嶺永寧村的確診者(#2357)求助,指確診後一直未能送院,但兩名分別10歲及8歲的兒子相繼發燒,擔心他們同樣染疫。最終,三人同獲安排到北區醫院,兩名小童最後亦告確診,需於威院留醫(#2740 及 #2741)。在醫學追蹤下,曾與小童接觸,住在粉嶺祥華邨的公公也同樣確診。
疑母親確診後未及時送院 致3家人受感染
翻查資料,該家庭的首名確診是40歲的母親 ,她於7月20日出現病徵,衞生署在7月24日公布她是確診個案。但羅庭德指出,事主其實於7月22日,已收到陽性確診通知,距離衞生署正式公布已相差兩日。直到事主兩名兒子,於7月25日晚發燒及送院時,事主確診後已變相留家3日,懷疑因而感染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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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只有事主丈夫的檢測呈陰性,而家庭傭工至今仍在家等待安排檢測,及送往檢疫中心。另外,事主家中兩隻狗亦未知是否需要檢疫,從事主確診日計起,相關安排已滯後接近一周。
羅庭德表示,涉事家庭居於粉嶺永寧村的一個3房的700呎村屋單位內,家中只有一個廁所,無法做到真正隔離,質疑衞生署現行做法「有無出個指引,俾呢啲家庭知應該點做?咁家人都照顧小朋友,係咪又可以繼續出個社區?又去過超市、快餐店咁。」他擔心在病床緊張下,未來會有更多類似個案出現,也會令病毒繼續走入社區。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指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有兩個要點,一是隔離,另一則是治療,但現時香港無論是入院或是隔離設施都「塞死晒」,甚至是「棄守隔離」。他批評:「政府忽略咗隔離需要。有時都好氣餒,因為你無第一時間搵出帶傳染性嘅病人去隔離,嚴重滯後,點樣減少社區人流其實都撲唔到火。」
狠批棄守隔離 無法撲火減少個案
梁子超解釋,輕度患者其實未必需入院及使用抗病毒藥物,但有必要將他們隔離,「依家叫佢哋喺屋企等,其實情況係唔理想,屋企人照顧佢哋都要出街買吓餸。」他相信,留醫的危殆及嚴重的病人人數或只有約100多人,將輕度患者轉去社區隔離設施,有助減低病床壓力,「嗰啲渡假村如果用嚟處理家庭接觸者好浪費,應該將其他輕度病人安排入住隔離。家庭接觸者,就可以由政府徵用酒店嗰啲去做。」但他承認,如亞博方艙醫院規模的隔離設施,則無法在短時間內增加。
確診者在家要長時間戴口罩 如廁後要即消毒
若患者無法避免與家人同住,應該怎辦?梁子超直言,患者應該留在自己房間,無論患者及同住家人都要長時間戴口罩,更不能夠一起同枱用膳。
香港地方少,患者與家人難免要共用廁所。梁子超提醒,沖廁時必須要蓋上廁板,因為沖廁時病毒有機會霧化。如廁後,患者應該打開廁所門及開啟抽氣扇5至10分鐘,抽走廁所內的空氣,同時也要以1:99漂白水清潔廁所。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何婉霞今日回應事件,她指無統計病人最長要等候多久才能夠入院,但局方已經十分努力調動病床,穩定的病人會調至二線隔離房,或使用鯉魚門度假村的社區治療設施,希望病床緊張的情況會好轉。她又指出,調病床要安排救護車等,涉及不少部門及工作處理。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則指,未掌握相關個案的資料,但當病人發病時,其家人大多已經受到感染,最理想是在潛伏期便進行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