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擴權|葉劉淑儀:港府可阻買返港機票 對入境、居留權無影響
英國日前宣布,允許有資格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明年1月起,可申請居留及入籍安排,中方則表明堅決反對,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權利。
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認為,港府需跟隨外交部做法,或限制航空公司以BNO護照買機票,但對入境香港、居留權無影響,以BNO申請英籍的人士,要獲得英籍後,才有可能不再獲發特區護照。她又相信毋須釋法,「無需要咁大動作」。
「有居留權實返到香港」
保安局前局長、現任行會成員葉劉淑儀今(24日)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指,現時持有BNO的35萬人,前往歐洲並無問題,但倘外交部宣布不承認BNO,特區政府需跟隨做法,倘進一步採取措施,包括通知航空公司、旅行社及外國使節,規定入境本港時必須手持BNO以外有效證件,持BNO人士或未能成功購買機票。但她指,擁居港權的港人一旦上機,「有特區居留權實返到嚟。」
被問到會否留下本港不再歡迎BNO持有人的國際印象,她則指,「唔係唔歡迎」,而是步驟應與外交部一致,「通常港人咁聰明,緊係會做好準備,唔會好大問題,但會有啲不便」,她又謂,多數港人擁數本護照,或特區護照,適時選用即可。
獲得英籍才會喪失中國國籍
會否有機會不被獲發特區護照?她則指,中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不過,中方當年對本港處理寬鬆,與英有協議,遂承認BNO的地位,惟如今英國悔約,「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她指,根據中國《國籍法》第9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 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 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倘港人循此新途徑入籍,將可以介定為喪失中國籍,護照屆滿時,將不再獲發特區護照。
不會失永久居民身份
會否進而喪失本港永久居民身份?她則指是兩回事,本港法例規定,凡住滿7年可擁居留權,即使港人入籍變為外國人,只需每3年返港一次,即符合居留權要求。
相信毋須釋法
被問到將來會否就此有機會釋法?葉太相信,「無需要咁大動作」,因為倘實施單一國籍,影響甚大,她又提到,97前至今,對手持兩本護照者,「都係隻眼開,隻眼閉」。
至於中或英方下一步行動,她則估計,「國籍上(中及英方)一人行一步」,相信已經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