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屋宇署放寬開放式廚房通風、照明標準 納米樓數量即急增
本港樓價高企,有發展商推出入場費較低的「納米樓」作招徠。傳真社發現,屋宇署2012年鬆綁開放式廚房的通風及照明標準,指引容許無窗廚房出現,令納米樓數目急增。
傳真社指,2013年獲發「動工紙」的納米單位只得222個,但2014年突然增加5倍至1,385個,至2017年更達到高峰2,945個,過去兩年雖然稍有回落,但數目仍然過千。
傳真社指出,為了增加中小型住宅供應,2010年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推出「限呎地」,在賣地條款限制地皮可建住宅單位的數目及面積。至翌年6月,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再宣布推出「限量地」,出售條件指定最低單位供應量,但並不限制單位面積。
開放式廚房要求「鬆綁」
在兩項政策推出後,開放式廚房設計限制隨即放寬。在《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政府就住宅建開放式廚房列出設計要求,容許以俗稱「廚房三寶」的裝置,即煙霧偵測器、消防花灑頭,以及一道不少於600毫米闊的半小時耐火牆,取代以往對廚房設半小時耐火門,以及一小時耐火牆的要求。
先後放寬廁所及廚房不設窗
雖然開放式廚房設計放寬,但《建築物(規劃)規例》規定,住宅廚房必須設窗。不過,傳真社翻查資料後再發現,頒布《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後 ,屋宇署在2012年的業界論壇上進一步指示,接受將開放式廚房視為客飯廳的一部分去處理,令開放式廚房的設計限制再度放寬,毋須按照規定設窗,可採用無窗設計。
至於無窗的「黑廁」設計,傳真社說,有關設計早於1997年已出現,《建築物(規劃)規例》本來列明浴室和廁所必須設窗,但之後又發出作業備考,浴室和廁所只要有符合標準、獲屋宇署接納的人工照明及機械通風,便毋須設窗,而作業備考由建築事務監督即屋宇署署長發出,過程毋須經過諮詢。
開放式廚房住宅大增逾三萬伙
傳真社表示,根據消防處紀錄,在2011年,獲批並落成的開放式廚房住宅只得120個。但自開放式廚房設計在同年放寬後,其數目在翌年隨即飆升至1,020個,增加逾7倍。
截至今年3月,本港住宅於入伙時採用開放式廚房設計的單位約有38,070個。
納米樓去年落成量創新高
此外,傳真社翻查屋宇署數據,亦發現2013年獲發施工同意書(俗稱動工紙)的納米單位僅有222個,2014年突然增加5倍至1,385個,2017年達到高峰2,945個,過去兩年雖然稍微回落,但仍維持過千水平。
傳真社又指,早年動工的納米樓近年陸續落成,運輸及房屋局最新數據顯示,納米樓去年落成量達982伙,創紀錄新高,佔去年整體落成量13,643伙的7.2%。
傳真社向屋宇署查詢,《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頒布前對開放式廚房的照明及通風規定準則為何、不設窗戶是否違反《規例》對廚房窗戶的要求、開放式廚房毋須設獨立窗戶的決定為何放在業界論壇中由屋宇署確認做法,而非經諮詢後修改《規例》,至截稿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