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被指欠訟費156萬 遭法庭今頒令破產 郭:由得佢啦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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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因多次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政策,亦多次因敗訴而被判需支付訟費156萬,早前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高等法院今(8日)處理案件,律政司代表向法庭申請將郭破產,郭未有出席應訊,法官在郭缺席的情況下頒下破產令,郭亦要就破產令申請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郭卓堅今未有出庭應訊,《香港01》就破產令一事向郭查詢時,郭直言「由佢啦」、「出得嚟行,遲早要還」。表示不會理會破產令,亦不會就破產令上訴,而案件亦不會影響他繼續提出司法覆核。
郭卓堅經常就社會事件,及政府政策提司法覆核,包括去年獲定部份勝訴的丁屋政策覆核案;去年的修例運動期間,他亦曾多次因應不同情況而提出司法覆核,包括有就《禁蒙面法》、港府未設獨立調查委員會、警員OT補水等提出司法覆核。
即使律政司今年初申請將郭破產,郭仍繼續入稟,並曾就內會風波、國安法及新冠肺炎的事宜提過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B16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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