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氏保加症男生想引父親注意 急症室圖搶警員佩槍 判感化一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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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焦慮症及亞氏保加症的16歲少年與父親爭執,變得情緒激動,送院後為引起父親注意,不惜在急症室試圖搶走警員的佩槍,令警員手掌瘀傷。少年當場被制服,早前承認襲警罪。辯方今(2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求情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扣押99天期間認識自己,與雙親的關係有所改善。裁判官葉啓亮考慮到被告的背景、犯案原因及還柙日數,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12個月。

被告侯姓,16歲,是一名學生,他承認於2月15日在屯門醫院急症室24號房外襲擊警員。

與父爭吵一時衝動

法庭早前索取感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量刑。辯方引報告指被告因與父親爭吵,一時衝動犯案,不擅管理情緒。雖然報告認為宜判感化令或更生中心,但望法庭判處感化令,以讓他在社區更生。

已深切反省並認識自己

辯方續指,被告扣押近百日,上了痛苦的一課,期間表現良好,深切反省並認識自己。其雙親每日探望,家人關係有所改善。而父母與校方商討後,計劃讓兒子明年入讀職業訓練學校。被告希望向受襲警員致歉,幸警員傷勢不重。

不懂情緒管理多次接受精神治療

裁判官指被告因病不懂情緒管理,過往曾多次入院受精神治療,他信納被告是為獲取父親注意而犯案。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年輕,警員無大礙,還柙已構成足夠阻嚇,遂判處感化令一年,期間被告須守宵禁及聽從指示接受治療等。

精神狀況被送院時圖搶槍

案情指,被告父親報稱受兒子襲擊,被告因精神狀況被送到醫院後,大聲叫嚷,及後伸手搶到場協助的警員之佩槍。在多名保安及醫護人員協助下,被告終被制服。警員的手槍未有被奪去,但其右手掌有瘀傷,他憶述被告聲稱想死。被告警誡下表示欲離開醫院但受阻,遂決定搶槍以引起父親注意,事後感到後悔。

案件編號:TMCC4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