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涉鐵錘襲飛虎隊員 警員認影片未見有人堵路 直認解釋唔到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一名少年涉揮鐵錘襲擊追截他的飛虎隊警員,令其右肩骹位受傷,少年否認襲警,案件今(2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律師盤問當日在場的一名警員時指,該警員供稱當晚案發現場有黑衣人堵路,惟現場影片卻顯示並無堵路情況,警員看後亦同意說法並回應稱:「我解釋唔到。」

被告告姓李,16歲,於成人法庭受審。他否認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10月7日在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襲擊隸屬飛虎隊的警員X。

看片段後認無人堵路

警員陳國強供稱,當晚有黑衣人在案發一帶堵塞馬路,但看過涉案錄影片段後同意片中無人堵路。辯方質問何以說出有人阻塞交通時,陳則表示:「我解釋唔到。」。就他在警誡供詞上寫上「明白」兩字,陳解釋他不是調查的警員,只負責警誡。

指陳曾說:警察話有就有

辯方續道,被告母親抵達警署後,陳向她稱其兒子襲警,更說:「警察話有就有。」律師指陳想威嚇被告母親令被告不敢多說。律師又指被告錄口供時曾表示沒有打人,又說涉案鐵錘並非他擁有,卻遭陳警告少說話。陳否認說法,並且不同意被告在警車及警署曾要求見醫生。

書面證供未提檢取帽子

辯方質疑警員的書面證供沒有提及檢取了一頂帽子,與庭上說法有出入。警員稱:「可能喺文字上記錄得唔清楚。」他否認書面證供與庭上供詞不符。至於當時便裝執勤的衣著,陳回應只記得是深色短袖上衣,不肯定是否穿黑色衫。辯方及後追問他為何沒有說出戴上頭套及面巾,陳回應沒有印象。

審訊下午續。

案件編號:TMCC7000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