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泊游城欠薪案 公司及董事裁定無罪 官信曾傾銷集資支糧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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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泊遊城主席梅國基(前)在欠薪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啟德郵輪碼頭商場營運商,啟德泊游城,及該公司的董事梅國基,被指拖欠員工薪酬,早前遭勞工署票控,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公司今年3至5月期間曾安排大傾銷,認為目的是為以酬集資金支付員工薪酬,故裁定公司及梅罪名不成立。

被告啟德泊游城及梅國基,原被控104張傳票,由於部份傳票已被撤銷或被裁定表證不成立,兩被告最後面對76項傳票,指他們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兩被告最終被裁定全部傳票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 HCA1714/16、KTS6640-6643、KTS7001-7062、KTS10917-1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