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職員把買票記錄存入男友八達通 認偽造帳目 判社服令80小時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港鐵客戶服務主任聲稱為測試公司系統,六度將合共15張已被使用的機場快線車票之買票記錄,轉入男友及弟弟的八達通,以騙取政府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她早前承認6項偽造帳目罪,辯方今(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指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署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判處社會服務令80小時。

女被告李定圓 (34歲)案發時任職港鐵客戶服務主任,事後被解僱,現職文員。她承認於去年2月11日至14日期間,六度偽造港鐵車票銷售記錄。

案情指,港鐵機場站經理去年2月接報指機場快線的票務記錄有異,發現被告擅將幾套機場快線車票的銷售記錄轉入男友的八達通,並以此領取交通津貼。被告其後在港鐵的內部會面,承認把已被使用的車票之收據號碼,錄入男友的八達通,偽造轉售記錄。經理後來再發現其他可疑交易,得知被告另以弟弟的八達通犯案。被告的男友及弟弟並不知情,兩人的八達通未有領取到政府的交通補貼。

被告警誡下聲稱為了減少犯錯及測試系統,會趁無人在旁時偷偷用車票偽造記錄。她又稱最初無意欺詐,惟及後萌生貪念。

案件編號:WKCC160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