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機械設備供應商即日起可申請 一次過獲2萬元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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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推出共兩輪「防疫抗疫基金」,當中第二輪措施將包括建造業相關的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向合資格申請者發放一次過2萬元的補助金。計劃由即日起至8月31日接受申請,申請者需要將申請表、證明文件及聲明書以電郵提交至發展局。
合資格供應商包括經環境保護署註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及經運輸署註冊的特別用途車輛,他們需要在4月8日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或公司註冊證明書。
公司申請者必須在今年4月8日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或有效的公司註冊證明書,而個人申請者則必須在今年4月8日為年滿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所有申請者必須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於香港為建造相關的機械設備租賃業務供應商,並在2020年4月8日擁有最少一部合資格建造相關的機械設備。
申請者必須把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及聲明書,由即日起至8月31日,以電郵向發展局提交申請。如屬公司申請者並已在基金為建造業推展的其他措施下獲發或將獲發補助金,便不符合資格申請這輪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