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健身中心「車輪式」游說逼簽約違 投訴大增近三倍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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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年初公開譴責加州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健身會籍及服務。事隔半年,消委會派員調查市面10多間健身中心,發現部分健身中心的推銷手法仍然值得關注,部分服務計劃涉及長合約期,使用條款在推銷期間未詳細交代,加上部分公司不一定可暫停會籍或提早終止合約,消費權益未能得到足夠保障,情況令人擔憂。有部分健身中心職員以「車輪式」游說消費者簽署合約。
消委會今年首九個月收到有關1,548宗關於健身中心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多412宗大增2.75倍,促業界應檢視銷售人員的操守,嚴格規管前線員工的銷售手法和服務質素。

消委會今年初公開譴責California Fitness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健身會籍及服務。(資料圖片)

職員講解條款時避重就輕 會籍長達60個月

消委會於8月派員以顧客身分到市面10多間健身中心,向職員查詢不同會籍、計劃的內容、所需費用和合約條款。部分推銷人員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交代,部分則拒絕提供服務或合約條款供閱覽。此外,調查發現健身會籍的年期普遍較長,有部分中心長達60個月,收費更達至數萬元。部分健身中心表明,如簽約後要求取消合約,即使未開始使用健身中心的服務亦不設退款。

職員、健身教練、經理輪流游說逼簽約

另外,在銷售手法方面,消委會指部分銷售人員慣常會藉著分析身體數據,之後聲稱向消費者提供「專業意見」,從而推銷不同計劃,銷售過程中又一再標榜「即日參加」的優惠和豁免,務求令消費者在短時間內下決定;部份甚至會透過不同員工,包括中心職員、健身教練、經理等以「車輪式」游說消費者簽署合約。有個別健身中心職員更以強硬的語氣要求留下繼續傾談,令顧客感到有壓力,做法並不妥當,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當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消委會向當中11間健身中心發信查詢,只有1間回應提問,認為業界的資訊透明度嚴重不足;而今年首9個月共接到1,548宗有關健身中心的投訴,比去年同期大增2.75倍,也比去年全年577宗多出1.7倍。當中1,130宗與加州健身中心結業安排有關,涉款2,660萬元,其餘投訴的內容涉及銷售手法、服務質素及收費爭議等。

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該會促請業界主動訂立公平合理和具透明度的合約冷靜期。另外亦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健身中心職員的口頭承諾,先要求健身中心提供合約,並細心閱讀條款及細則,確保充分瞭解合約詳情細節後才簽約及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