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涉傘篤休班警案 辯方放片未見有施襲 事主疑片段經剪接
休班警署警長去年7月在天水圍的行人隧道見有人聚集,17歲學生被指曾用雨傘襲休班警,他否認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休班警供稱當晚跑步經過,見有人塗污後尾隨,並見有多人聚集,期間被告用雨傘篤其胸口一下,雖然被告開傘遮擋,但他一直望住並認出被告。惟辯方播放影片指被告視線曾離開被告,亦不見有人揮傘或施襲。休班警則指「條片剪接過」,否認誣陷被告。
被告為17歲徐姓男學生,他否認於去年7月31日在天秀輕鐵站襲擊休班警務人員X。
X供稱,當晚9時許趁上班前跑步,在天秀路足球場的行人隧道見兩男塗鴉,便尾隨他們,並發現有約10人聚集。該兩名塗鴉男其後以身體推撞X,X呼喊救命,並向查問事件的途人指該些聚集的市民打人。途人幫忙阻擋,X報警,並因被數人逼近而後退。
X指被告曾揮動雨傘並認出其容貌
X形容,一名身穿啡衫的男子開傘遮擋,並用傘尖篤向X胸口。他以雙手格開,並後退。他在附近兜一圈折返,見被告及兩名塗鴉男子走到球場,再次跟著他們。後來有軍裝警員到場,截停3人。事件中X無說明其警察身份。X表示啡衣男子就是被告,現場只有一人持傘,雖然對方開傘遮擋,但曾經揮動雨傘30秒,故他可看到其容貌。
辯方指影片未見有人用傘篤X心口
辯方播放錄影片段,指出X曾經背向啡衣男,X稱:「唔清楚」。辯方質疑X聲稱襲擊是在途人介入之後發生,與其書面口供不符。X不同意,又懷疑影片經過剪接,辯方再指片中未見有人用傘篤X心口,X解釋是因鏡頭被雨傘阻擋。
辯方續指X口供作假,形容片中不見有人揮傘30秒,亦無人向他衝前,又指X不肯定在場只有一人身穿啡衣或者舉傘,又指他根本沒有受襲。X全盤否認。
片段中有人與X爭論,X亦舉手機向鏡頭,並說:「有片有真相。」另有人罵道:「男人老狗恰細路!威水啦!」X稱他當時有片拍,不知為何到警署時發現未有拍下,他否認有人刪去影片。辯方質疑X刪除對自己不利的錄影,X否認。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TMCC21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