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教師須接受30小時核心培訓 晉升須修操守、價值觀課程
教育局昨日(10日)向公營及直資學校發通告,表明將於本年9月新學年起,落實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建議,涵蓋範圍包括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及資助學校教師晉升培訓要求。
其中在「教師專業階梯」部分,由2020/21 學年起,首次於公營或直資學校任教的新入職教師,必須於首三年內完成由教育局提供的30小時核心培訓,內容涵蓋教師專業身份,以及本地、國家及國際教育發展。晉升教師方面,下學年起將推行「優化晉升培訓課程」,核心部分屬於必修的指定課程,由教育局提供,共30小時,內容重點包括專業操守及價值觀。
教育局通告指,由2020/21學年起,教育局會分別為新入職教師提供核心培訓課程及為在職教師提供培訓課程和資源,以及「優化符合教師晉升要求的培訓」。
新入職教師
包括核心培訓和選修培訓兩部分;
首次於公營學校或直接資助計劃學校任教的教師,必須於首三年內完成30小時的核心培訓,以及按個人專業發展需要參與不少於60 小時的選修培訓;
核心培訓由教育局提供,涵蓋「教師專業身份」及「教師專業學習」;
入職後首三年內完成培訓課程及進修時數。
在職教師
於每三年周期內,不少於30 小時參與有關「教師專業角色、價值觀及操守」及「本地、國家及國際教育議題」兩大範疇的專業發展課程/活動;
每範疇須最少佔6 小時。
資助學校教師晉升培訓要求
適用於在資助學校晉升為高級學位教師(SGM)、首席學位教師(PGM)、小學學位教師(PSM)及高級小學學位教師(SPSM);
核心部分屬於必修的指定課程,由教育局提供,共30 小時;
內容重點包括專業操守及價值觀、國家及國際發展、教育議題探討,以及領導能力和反思。
修讀期限為五年,教師必須在實任晉升日期起計的過去五年內完成核心部分課程及符合要求時數的選修部分課程;
設三年過渡期。所有在2023 年8月31日或以前晉升更高職級的教師,可選擇按以往或優化的培訓要求,修讀適當的課程,以獲取符合晉升的資格。
通告又指,教育局將增設「表揚計劃」,表彰對教育工作及推動學校發展有積極貢獻的教師和學校領導。教育局亦建議學校按校本情況,考慮設立「專家教師」名銜,表揚在學與教、教學研究、建立專業學習社群等方面具有卓越表現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