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立會秘書長陳維安指梁耀忠無權中止主席選舉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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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主席過程備受質疑,議員梁耀忠更指被秘書處和法律顧問誤導。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深夜向全體議員發信解釋,指當議員按《議事規則》宣誓後,便須選舉主席,由出席議員中資歷最深、又未獲提名主席的議員負責主持選舉。陳維安指《議事規則》無賦予主持選舉的議員,決定提名是否有效的權力,也沒有中止選舉權力,但為維持選舉秩序,主持選舉議員可驅逐行為不檢點議員,或暫停會議恢復秩序,確保選舉以不記名方式投票,然後核對及確認點票結果,宣布最高票數候選人當選主席。
對於當選主席的梁君彥被質疑國籍,陳維安指立會秘書無被賦權核實主席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或查證候選人就其資格,向其他議員提供證據是否足夠或真確,由於主席是議員互選產生,因此議員是否信納有關證據,由議員自行決定。
立法會「開鑼」當日,街工梁耀忠初段負責主持會議,但中途放棄,惹來外界批評。梁耀忠其後向泛民及支持者道歉,指立法會秘書處與法律顧問向他表示,他沒有立法會主席所擁有的權利,只是負責主持會議;反觀經民聯石禮謙接手後,石卻能夠使行主席的權力,包括展開投票程序,認為自己被誤導及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