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一萬|五張圖看清收錢方法 非所有銀行提供全部登記途徑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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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公布向每名各資格的香港居民派發一萬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公布領取款項的詳請,將由6月21日起接受登記,有21間銀行參與現金發放計劃。
《香港01》整理計劃的申請資格及登記方式,要留意並非所有銀行提供全部途徑登記。

▼派錢一萬 申請詳情▼

申請資格:

1. 於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滿18歲

2. 香港永久性居民

3. 持有於2003年6月23日或以後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智能身份證,或由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A章)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

▼派錢一萬 21間參與現金發放計劃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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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款項方式:

1. 透過銀行戶口轉帳

2. 親身領取支票

銀行戶口轉帳登記方式:

派錢一萬,21間銀行參與,但並非所有銀行都提供全部登記途徑。(現金發放計劃網站)

電子登記:

網上理財服務

透過網上理財服務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登記時輸入聯絡電話號碼及選擇收款的帳戶。

透過銀行網站登記

若未有設立網上理財服務,可在銀行網站進行登記。輸入身份證號碼的首四個字母或數字、聯絡電話號碼及收款帳戶號碼。

書面登記:

1. 政府官方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在參與銀行分行、各郵政局、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社會福利署各區福利辦事處,及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辦事處和客戶服務中心領取表格

2. 登記時要填寫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收款銀行名稱、收款帳戶號碼

3. 可郵寄至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2020號,信封上需要填上收款銀行名稱,在本地寄出毋須郵費。市民亦可投到指定銀行分行的收集箱。

4. 計劃開始登記的首六個星期,選擇以書面表格登記的合資格人士須按出生年份組別分批登記。

5. 不接受以傳真或掃描登記表格後以電郵方式遞交的表格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就現金發放計劃舉行記者會。(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領取「抬頭支票」登記方式:

登記人經下列方式登記後,必須親身到指定郵政局領取支票,並出示身份證及香港郵政發出的領取支票通知。登記人可親身到本港任何一間指定的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向職員出示身份證及兌現支票;或到任何一間本地銀行,把支票存入其銀行帳戶。

電子登記表格:

可透過香港郵政遞交電子登記表格,計劃開始登記當日會提供連結。

書面登記表格:

1. 政府官方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在參與計劃的銀行分行、各郵政局、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社會福利署各區福利辦事處,及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辦事處和客戶服務中心領取表格

2. 填寫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聯絡地址、領取支票的郵政局編號

3. 可郵寄至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2020號,信封上需要填上收款銀行名稱,要注意在本地寄出不用郵費。市民亦可投到任何一間郵政局的收集箱。

4. 計劃開始登記的首六個星期,選擇以書面表格登記的合資格人士須按出生年份組別分批登記

5. 不接受以傳真或掃描登記表格後以電郵方式遞交的表格

接受登記日期:

2020年6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派錢一萬元,21間銀行參與現金發放計劃。(資料圖片 / 吳鍾坤攝)

領取時間:

透過電子方式登記:

在開始登記的首10天、即2020年6月21日至6月30日,進行的電子登記,款項會同時於7月8日左右陸續存入登記人指定的銀行帳戶。而於7月1日起登記的合資格人士,會在登記約1星期後收到款項。

透過書面方式登記:

於計劃開始登記的首6個星期,款項會按登記人出生年份組別發放。8月1日後遞交登記的合資格人士,則會於登記後約2星期收到款項或支票領取通知。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安排:

1. 社會福利署會向其合法監護人或受委人發信,以確認代為登記及領取款項。

2. 他們可簽署該信件,並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0號

不屬於以上兩個類別的無精神行為能力人士

1. 由其親屬以代理人身份代為登記及領取款項。

2. 代理人須親臨「現金發放計劃秘書處」 辦理登記手續,並提交所需要的文件核實。

早前政府與21間銀行代表簽署現金發放計劃服務協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此外,若登記人在提交申請後發現填錯資料,應聯絡有關銀行或香港郵政查詢其登記的進度。視乎有關資料的重要性,有關銀行或香港郵政的職員或要求登記人重新提交申請,並註銷原有登記。而成功登記的市民將收到由銀行或香港郵政透過電話短訊、電郵或信件發出登記確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