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投訴急增 今年首4月已超去年 商經局:無計劃推網購冷靜期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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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購物近年成為趨勢,不少港人都會上網購買貨品及服務,當中衍生的投訴數字亦有上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3日)書面回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提問指出,海關在2018年、2019年及今年首4個月分別接獲1561宗、999宗及1474宗涉及《商品說明條例》投訴,前年及去年各有8宗立案調查,今年則0宗。而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4個月已接獲4654宗投訴,更拋離去年全年的4564宗,當中分別成功解決2220及1842宗;今年4個月數字已是5年前全年的1.34倍。當局又指出,現時沒有計劃就網購設冷靜期。
根據邱騰華書面回覆,海關在2015年至今年首4個月,接獲網購貨品及服務涉《商品例》投訴數字分別為296、586、1227、1561、999及1474宗,當中貨品及服務分別共有3、14、6、9、8及0宗立案調查。
至於消委會在過去5年及今年首4個月,分別接獲3468、3208、3940、4983、4564及4654宗網購貨品及服務投訴數字,分別成功解決1784、1483、1785、1927、1842及2220宗。
邱騰華表示,《商品說明條例》禁止一些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虛假商品說明及誤導性遺漏等,對網上及實體商戶的營業行為同樣適用。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網上平台的發展,有需要時檢討有關的法例,確保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
至於會否就網購設冷靜期,政府認為應優先處理在投訴多、金額大、以及採用威嚇銷售手法的行業設立法定冷靜期。相對而言,網購不大可能牽涉威嚇銷售手法,不少電子商貿蓬勃的地區如美國、澳洲、新加坡等,均沒有法例規定網上商戶必須向消費者提供冷靜期。而且,現時網上交易已為各行各業所採用,越趨普遍,如實施網購冷靜期,將全面影響各行各業的運作。因此政府並無計劃對網購合約實施法定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