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名廣告公司前經理涉嫌盜竊 涉款3.4萬元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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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6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戶外廣告公司前經理,他涉嫌偷竊支付予公司的製作費用共逾3.4萬元,被控一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56歲被告林志強為Murasaki Outdoor Master Limited前製作經理,公司提供戶外廣告產品印製服務,包括海報、橫額及背景板。案發時被告為製作經理,他負責收取客戶訂單、開發票、監督製作過程及安排運送貨物。

一名僱客於2018年11月至12月期間,透過被告向公司多次下單,訂單金額共逾34000元。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1月1日至16日期間,偷竊公司上述金額的現金。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廉政公署今日(6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戶外廣告公司前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