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16歲少年涉周日遊行「私了」女途人 被控傷人及暴動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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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反惡法大遊行」引發連串衝突,一名16歲男學生被指「私了」女途人,並踢了對方一腳,因而被控傷人及暴動罪。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於男學生正留醫東區醫院,未能出庭應訊,案件暫時押後至5月29日再訊。
16歲黃姓男學生,被控本年5月24日在天后興發街與琉璃街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X,以及同日同地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ESCC957/2020
「5.24反惡法大遊行」引發連串衝突,一名16歲男學生被指「私了」女途人,並踢了對方一腳,因而被控傷人及暴動罪。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於男學生正留醫東區醫院,未能出庭應訊,案件暫時押後至5月29日再訊。
16歲黃姓男學生,被控本年5月24日在天后興發街與琉璃街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X,以及同日同地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ESCC95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