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馬恩國形容立會是政治絆腳石 料中央出手不會成常態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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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界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發起街頭及網上簽名行動,支持中央計劃制訂港版國安法,團體今日(24日)舉行活動啟動禮。
出席撐場的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認為,中央在回歸廿多年來首度出手直接頒布實施法律,是基於內外政治形勢,如外國勢力在港策動顏色革命、本土有政客欲推翻政權等,加上立法會在政治上屬拌腳石,馬認為出手屬特殊,相信日後中央再為港立法的機會不大。

上周五(22日)開幕的的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 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草案 )》,議程一出即引起各界關注,有意見認為中央此舉或損一國兩制。

山西省政協委員、大律師馬恩國認為,今次是中央自香港回歸多年以來首次出手、以直接頒布實施的方式立法,源於海外內的多項政治因素,如有外國勢力在港策動顏色革命、本土政客赤裸裸欲推翻政權、社會有反政府的暴力行為、中國在國際社會被美國針對等,形勢相對特殊。

他又指回歸多年來,本港一直未能就國家安全立法,形容立法會是政治絆腳石,「如果立法會唔係政治絆腳石,中央點會出手?」但他日後中央再為港立法的機會不大。

馬恩國相信,中央今次出手屬特殊,日後再為港立法的機會不大。(張浩維攝)

馬恩國:基本法無列明要諮詢立會 今次頒例與立會無關

就今次頒令的做法,特首林鄭月娥明確指出不會在港作公開諮詢。參考立法會網站的資訊概要,若中央按《基本法》附件三在港頒布法例,按基本法第18條規定需先徵詢港府的意見。資料列明,而若某項擬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對香港有實質影響,當局會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有意見認為今次擬頒港版國安法繞過立法會屬不妥。

馬恩國回應指,基本法第18條只規定中央需諮詢港府,至於諮詢立法會意見的條文並不在基本法內,他認為上述資訊只是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交流和協議,「法律就係法律」,兩者交流屬香港內部事務,今次中央直接頒布實施港版國安法,與立法會無關。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顛覆國家政權」一條或包含香港特區政府,馬恩國認為不宜過早揣測法例的條文,現時中央仍未開始擬定法例,這些憂慮是過早。他又指,一般法例不會列明高呼哪些口號、如要求某官員下台屬違法,細節上應交由法庭處理。

李慧琼認為中央出手頒布國安法是審慎的決定。(張浩維攝)

李慧琼:國安法可避免香港成為反華基地

香港各界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的召集人之一、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稱,今次簽名行動是給予市民一個平台表達意見,她指香港一直未能完成23條立法是「漏洞」,中央出手是審慎的決定,亦有助避免香港成為反華基地。她透露簽名行動料持續一個星期。從團體的網站顯示,截至今日下午1時,有逾5萬人在網上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