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阻街辣招實施兩周 食環「光復」上水 荃灣深水埗繼續被「佔領」

撰文:鄧栢良 陳惠嫻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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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舖阻街《定額罰款條例》於9月24日生效,賦予食環署或警方可直接向違規店舖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而簡化程序毋須上庭審理。條例實施逾半個月,《香港01》記者巡視新界西及九龍區多個阻街黑點,發現一些區域如上水藥房聚集點,暫時被食環署「光復」,情況有所改善,但荃灣、深水埗等街市區的街道,仍被不少商戶繼續「佔領」,情況依然故我。違規商戶當中更不乏連鎖店,如進駐領展商場的蔬果店,霸足半條行人路賣菜;分店急速擴張的名創優品,則做埋街霸銷售貨品。

全港街道店舖的阻街問題困擾多時,不少市民逛街時會遇到行人路堆滿貨物的情況,在「無路可走」下要走出馬路,影響市容及擾民。今年3月,政府通過針對店舖阻街的《定額罰款條例》,經過半年時間宣傳,條例於9月24日正式生效,而條例生效首星期,食環署職員已開始執行首輪行動,重點打擊全港16區數十個黑點。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網頁,被點名的黑點多為人流較多、街道狹窄的地區,包括多個菜檔位處的街市區、多間藥房聚集的「水貨客」重災區等。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過去17天﹙9月24日至10月10曰﹚共發出65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香港01》記者根據上述阻街黑點名單,近日巡查屯門、元朗、上水、荃灣及深水埗五區,共十多條街,觀察執法成效。

荃灣街市附近一帶,行人路狹窄,菜檔違規嚴重,導致人車爭路情況。(潘安奇攝)

荃灣楊屋道街市區 菜檔逼行人走馬路 車輛要不停響「號」慢駛

屬「家農」公司的「家旺蔬菜」位於街道的轉角位,貨品分別佔據「直街」及「橫街」的行人路。(潘安奇攝)

被民政事務總署列入阻街黑點的荃灣河背街、川龍街及新村街位於楊屋道街市附近,街上開設多間蔬菜店及雜貨店等。不過,執法「辣招」似乎對蔬果店類商戶沒有太大阻嚇,有菜販不但將貨物擺在店前梯階「偷位」,更有人明目張膽,將裝滿蔬菜及食物的膠箱層架,直接放在路上,幾乎霸去大半部分的行人路。

蔬果店「出招」佔據最多空間,再加上行人路狹窄,買菜人流湧往馬路,故該區不時出現人車爭路的情況,駛經的車輛須不停響「號」示意小心,又要兼顧衝出馬路的行人而慢駛,險象環生。

連鎖店名創優品把雨傘貨品擺放在街道上,職員要走出門外理貨。(潘安奇攝)

連鎖蔬果店及名創優品加入「佔領」

記者在該區更發現,違規商舖不止個體小商戶,更包括規模大的連鎖店,似乎有人「知法犯法」。位於新村街的「家旺蔬果」,近年進駐全港多間領展商場的連鎖蔬果店「家農」,其貨品霸佔街道,令顧客幾乎要站在馬路上選購貨品。此外,位於川龍街、距離街市區域較遠的「名創優品」分店,亦明目張膽地將雨具展示架放置於街道上,有店員更走出店門整理架上貨品。

上水「水貨點」藥房收斂 屯門、元朗商戶「蠢蠢欲動​」

上水有藥房將貨品擺在舖外梯級上,阻街情況已見收斂。 (鄧栢良攝)
記者巡查發現,屯門的商戶大多守規。在新條例實施下,警方及食環署均可向違規商戶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陳惠嫻攝)

記者巡視上水「水貨熱點」,即石湖墟附近的新康街、新榮街、龍琛路和新豐路一帶的藥房,發現大部分商舖負責人已按規定整理好貨品,而新豐路有藥房將貨物擺在舖外梯級位上「偷位」,但情況未算嚴重。

記者再到屯門仁政街、鹿苑街及啟民徑一帶巡視,發現大多數商戶均遵守新例,街道比以往暢通;然而亦有部分商戶「蠢蠢欲動」,仁政街有藥房將貨品和紙皮置於店外,而鹿苑街更有文具店將盛載貨品的紙皮箱,擺放在店外最少一呎。

元朗有藥房明顯違規,但阻街情況未算嚴重。(陳惠嫻攝)

商戶無奈指舖內已無空間

此外,元朗裕景坊及阜財街等,有食品店於店外設置貨架售賣貨品,藥房也將貨品和紙皮箱等置於店外範圍。記者上前提醒商戶店舖阻街《定額罰款條例》已經生效,但商戶無奈回應:「擺塊紙皮都驚,但冇位,冇計」。

深水埗雜貨店高掛貨品 行人路昏暗

深水埗馬路上開設了多個攤檔,再加上有商鋪阻街,令「行人行馬路」的情況更添複雜。(潘安奇攝)

深水埗被點名的黑點集中於基隆街、北河街、桂林街、大南街及長沙灣道等一帶,主要圍繞北河街街市及熟食中心,人車爭路情況與荃灣楊屋道街市相近,惟該處車路本來已有多個攤檔擺賣,遮蔽行人路空間,不少行人未必因為店鋪阻街問題而走上馬路,令情況更為複雜。

記者巡視間發現,該處行人路較條例生效前寬敞,有街坊則表示,食環署人員近日經常巡經黑點,於是海味店、雜貨店及藥房職員亦不敢造次,將貨品搬回舖內擺放。不過,記者亦發現有雜貨店將大量貨品掛於行人路的高處展示,再加旁邊攤檔的帳篷遮擋,令行人路變得昏暗,不少途人於是寧願走上「光猛」寬闊的馬路。

有雜貨店高掛大量貨品,再加上路旁攤檔的遮擋,令行人路於日間亦變得昏暗。(潘安奇攝)
大南街一間棉被舖的老闆娘法例生效首日就被罰1,500元,她指現時巡查亦相當頻密。 (資料圖片)

被罰小商戶稱食環巡查頻密

深水埗大南街一間棉被舖的老闆娘陳太稱,法例生效首日就被食環署職員罰款1,500元。記者巡查時向她詢問近日執法情況時,她指食環署職員巡查相當頻密,附近商戶亦已非常自律,將貨品搬回舖內,以免招人話柄。

但陳太對於早前被罰款,仍然深深不忿,她認為小商戶自力更生,政府不但沒有幫忙,反而訂立罰款將他們趕盡殺絕;並指港英時代已在深水埗經營,從未遭人票控。

《香港01》記者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網頁列出阻街名單,近日重點巡查屯門、元朗、北區、深水埗及荃灣五區,共十多條街,觀察法例的成效。
經巡察後,發現綠色標示街道阻街況有所改善,而紅色標示街道已有部分商戶開始將貨物擺在店外。但整體而言,法例能起部分效用。

全港五地點被列入「酌情範圍」

法例生效後,仍有部份街道列入「酌情範圍」,據民政事務總署網頁公布,如店舖擴展營業範圍至店舖以外,使到當區增添姿采和營造獨特的地區特色, 又不會對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迫切危險,只要經執法部門連同其他相關部門與商戶達成共識後,並在店舖經營者能自律遵守協議的大前提下, 可列為容後執法, 甚至容忍。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現時全港有三區共五個地點被列入酌情容許的範圍,兩個位於九龍,一個位於新界,而政府容許該範圍的商舖將可將貨品及物件延伸至舖前2呎半至5呎不等。

以下地點被列入「酌情容許範圍」
黃大仙:牛池灣村
油尖旺:旺角花墟 、奶路臣街 1 至 7 號及 2 之2P 號
屯門:置樂 37B 區 、新墟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