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報告】涉721、831 列52建議 無提獨立調查委員會
去年6月起的反修例風波至今近一年,監警會今日(15日)下午2時,發表《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專題審視報告。《香港01》將現場直播。
報告共16章,中文版過千頁,英文版999頁,結論無提及是否應該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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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溫監警會記者會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887825477958346/videos/574363143198663/
【18:10】林鄭月娥回應監警會報告,政府演講廳背景用「香港的真相」幾個大字。她再次堅決決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又指本來希望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但有多名原本答應的社會賢達打退堂鼓,目前以抗疫和穩定經濟為重點,無回應設立時間表。
▼回顧2019年反修例示威衝突▼
【15:40】香港01記者:721事件,情報預兆咁多,警方都未能及早制止,報告提到原來元朗警區就市民舉報3度請示警察總部最高指揮,除了低估情報,有無涉及指揮失當,有無需要向公眾道歉?點解報告唔譴責?
報告話自己無法定權力調查勾結指控,執法機構都仲調查緊,點解結論用一定篇幅定論,話這些意見無證據?
為何不公開取代委任號碼的行動呼號點樣完整解讀識別到佢地所屬隊伍、公眾關心的催淚彈成分?
梁定邦:事實的確看不到勾結,報告不是譴責任何人,亦無權去譴責。
記者:721當晚,8點警方已5次見白衣人,警方一個都不調動,監警會有沒有詢問、質疑過警方做法?公眾對721最關注暴力事件警方同黑社會勾結。報告中引用法庭判詞、警方說法,是否站在警方一邊?831警驅記者出太子站,現時亦有類似行為,監警會是否太天真?是否警方講甚麼就信甚麼?
梅達明:監警會關注721,報告內文由7月16日放映會開始,認為警方有很多重要事件可做更好,有處理好或不會導致地鐵站事件。
俞官興:接納任何一個人士的消息,不單向警察取資料。有兩間大學做調查,中大調查中有示威人士及公眾人士意見,報告原文不改,指控監警會單方面或選擇性的不能認同。
梁定邦:有意見是請處長講解下一次會如何做,此份非譴責人報告。相信鄧處長都認為721那次做得不好。831方面,記者有權利採訪,「我係撐你」,報告是要講清楚事實,行動有做法或引起誤會,但監警會不會教警方如何做。
蘋果日報:報告有沒有先給警方或政府看初稿?拒絕提供資料次數?私了逐宗講,但市民或會覺得表列警方使用武力次數會更好。報告指721已發生,市民見警方無拘捕721相關人士,但過去數個月警方採取行動拘捕(示威者)?報告指831封閉港鐵站出口合理,警方對有死人傳聞有責任?
梁定邦:警方有提供資料,基本上有問題都有答,所以報告有引述警方逆法。報告中觀察建議部分沒有給警方看,早兩日有給警方看報告,但已印好,不會有改動。工作指出當時事實,令警方可做得更好,拘捕與否是警方行動中所做決定。記者在場相信是警方行動上決定。私了是警方執法範圍,不可避免,社會見到可體現執法困難。
謝偉銓:警方用過份武力每個投訴都會跟進。
▼6.9大遊行後衝突▼
【15:15】南華早報記者:警方使用武力建議?警方有否違反指引?
梁定邦:有特定情況下會使用武力。警方12次開槍,報告中第6節有列出,情況是有機會令警員致命。3槍中人,相關人士已出院,無死亡。香港是法治社會,依賴市民守法,示威原本和平,轉成暴力,財產受破獲,警員要保護自己。評論要小心及公平,警員面對很困難處境,要確保有訓練。作為監警會,無法律基礎去評論是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警方有制度。
信報: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自831之後其他事件略提,會再跟進?
梁定邦:監警會對獨立調查委員會無立場,個人而言不排除,持開放態度。就報告所提的52個建議,有機制與警方跟進,今早見特首,她指可能再有機制。
東方日報:警方用武力責任?監警會沒法定職能,報告幾大可反映真相?警方會跟進?
梁定邦:警務人員要更細緻表達責任,並不代表現時無效,確保每個警員跟指引要行之有效解釋,可參考外國。監警會是監察投訴警察課處理投訴是否公正,今次資料可幫到,認為各界資料是完全,覺得做到完整報告。相信特首會同處長講。
謝偉銓:14/15年度至18/19作的建議警方有跟進,相信有正面,使警方做更好。
明報:審視工作有限制?專案組會繼續跟進?報告無判斷警方濫用武力,無法化解民怨?報告中指721警員對白衣人拍肩,認為兩方面非勾結,為甚麼下判斷?
梅達明:報告目的是審視現場發生甚麼事,認為可幫到檢視投訴警察課報告,市民願意給予片段。
梁定邦:非執法機構,工作不需調查權力,要改變須社會討論。會繼續審視工作,因有新投訴,會繼續關注,但未必再做報告。警方用武力要付法律責任是個人,報告強調的不是個人問題,武力投訴警方要調查,監警會會再睇,需要完善管理及培訓制度,「就咁話有無濫用無意思」。
梅達明:無調查權,無見過涉事警員,憑片段已知資料做判斷。
梁定邦:721最重要係話警方同黑社會勾結,但沒有證據,單憑這件事(拍肩)而言非勾結,不能斷章取義。
【14:49】梁定邦:監警會收到2萬多張相片,可變成歷史材料,以後再商討是否公開,或會給圖書館。
附件中有52個提議,警方使用武力是在執法情況用,守則有解說,認為這方面可做更好,相信警務處歡迎,確保每個警員遵守守則,需要更嚴密監管機制。
對於催淚彈的使用,建議有專家委員會審視。
媒體與警方關係「好似唔係幾好」,須群策群力商討如何做。應同主要傳媒機構商討,執法及報道平衡要開心見誠商討,相信警方有誠意做。
警方同市民關係:如何將技術性解釋平民化,示威訊息用互聯網,警方如何將執法訊息帶到網上是挑戰。
如何消除怨氣?將事實鋪陳,令大家反省,社會大家有責任,引古文大學中「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希望報告經考驗,令大家明白責任。
▼6.12金鐘衝突▼
【14:31】秘書長俞官興:監警會職能是覆檢投訴警察課投訴,6月9日起引致投訴分析,最新至5月8日。投訴最多的是行為不當、疏忽職守、毆打、沒有禮貌等。
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六個特別日子,報告理清事實,取很多資料如傳媒報告,市民提交資料,CCTV,錄音等。將資料整理、重組、較對,再取警方回應行動部署、實際處理現場調配情況,不時向督導委員會報告,開30多次會,關鍵位以每分鐘計。
▼7.1衝擊立法會▼
【14:10】監警會主席梁定邦:第一章解釋報告作用,投訴有處理機制,警民有衝突,將情景講清楚,處理投訴有更好比較,報告講大場景。大情景會講做法不足,有52個提議。明白數個月間示威事件發生了甚麼事,對社會明白歷史有更深刻認識。監警會審視警方處理投訴的結果,以及是否公平,提改善意見。
第二章節:講法律框架、權力;第三章節:講述如何完成報告,媒體資料、市民、警方資料,國際專家;第四章,講述6月9日至3月初每個月事件描述出來,故十分長,有表講有幾多遊行,月份牌,每日描述,不只六個事件。第五章節解釋今次收到投訴。
第六章,警方需要用武力時法律及內部指引,比較內地等,本身法律國際公認,不完美,可做更好,對警執法監督及培訓可做更好,處長應檢視,參考其他國家。提議警務處引用武力指引重新審視,與法律銜接,必須有更好、直接即時法律諮商。
▼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
監警會指,專題報告旨在釐清事實,並非調查任何投訴或個別警員在行動中的行為。報告只有16個詳盡章節,記錄在過去多月的大型公眾活動發生後,隨即收集的相關事實,以協助會方屐行職能,監察投訴警察課現正進行的投訴個案調查工作。
當中第七章至第十二章涵蓋六個特定日子發生的事件,包括6.9、6.12、7.1、7.21元朗站事件、8.11及8.31太子站事件,監察會指挑選這六個日子是基於當中涉及投訴眾多,或受公眾高度關注。報告仍亦涵蓋兩項議題,包括警員身份識別,以及新屋嶺扣留中心的拘留安排。
▼8.11太古站及葵芳站衝突▼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會方已於今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並送遞警務處處長,對監警會而言,報告規模龐大,複雜程度之深,可謂前所未有。報告原定今年年初發布階段性報布,但因有司法覆核案件而延後,報告目的讓警方檢討維護法治和公眾秩予序角色,加強警方處理大型公眾活動能力,建立公眾信任,就此監警會作出52項建議。
▼8.31太子站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