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時時精綵」馬主王梁秀卿 涉向馬場櫃位職員提供一萬元
撰文: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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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表示,今日落案起訴馬主王梁秀卿,指她2018年12日向一名沙田馬場投注櫃位工作的馬會職員提供一萬元,被控一項與公共機構有事務往來時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2)條。案件中該名馬會職員拒絕接受被告提供的一萬元,並向馬會管理層匯報有關事件,馬會將貪污投訴轉介廉署。
被告王梁秀卿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
王梁秀卿是「時時精綵」馬主,其丈夫為王明澤。其名下賽駒是長途馬王「時時精綵」,早前贏得「女皇盃」。
廉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賽馬會全費會員兼馬主王梁秀卿,控告她涉嫌向在沙田馬場投注櫃位工作的馬會職員提供一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王梁秀卿現年61歲,被控一項與公共機構有事務往來時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2)條。被告於2018年12月9日前往沙田馬場一個馬主私用廂房,她合夥擁有的一隻馬匹在其中一項賽事贏得冠軍。
案發時王梁秀卿與馬會進行事務往來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在上述廂房附近一個投注櫃位工作的一名助理分行經理,以及其他馬會職員提供一萬元。
馬會會員不能獎賞馬會職員
有關馬會職員拒絕接受被告提供的一萬元,並向馬會管理層匯報有關事件,馬會將貪污投訴轉介廉署。被告為馬會全費會員及一匹馬的合夥馬主。當她申請成為全費會員時,曾確認自己明瞭馬會是《防止賄賂條例》中所指明的公共機構。
馬會提醒所有馬會會員,不得向馬會職員提供小費或賞錢,惟每年農曆新年期間籌集而分派予馬會職員的歲賞基金除外。被告將於星期五(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