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前主持黃偉民涉非禮女學員案 事主稱覺被告衰格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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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偉民否認非禮女學員。(鄧子盈攝)

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前主持兼時事評論員黃偉民,涉嫌上命理課時向女學員施「鹹豬手」摸臀部及下體等,黃否認指控,案件今在東區法院續審,黃的律師今早盤問事主時播出堂上錄音,顯示事主在聲稱遭黃非禮後,其後仍要求上黃的書法課,認為事件是無中生有、從未發生。事主承認有提出該要求,但稱她當日驚恐多於氣憤,更說:「(事後)我覺得佢非常衰格,我覺得自己好蠢,更加嬲自己。」

從事市場推廣、年約35歲的女事主昨天供稱,指黃當晚藉想從臀部推算事主命格,以看她的生育能力,惟黃卻出手揸臀、摸臀兼最後伸手進裙摸陰部。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今盤問事主,並在庭上播出當晚現場錄音。錄音包括眾人在課堂小休的傾談內容。潘稱,錄音顯示事主朋友說:「X(事主名字)飲酒呀。」惟裁判官即稱他聽到錄音中朋友是說:「X(事主名字)飲可樂呀。」女事主亦強調當晚一滴酒都沒飲過。

辯方指事主聲稱被非禮後仍要求上被告書法班

潘又指,錄音顯示事主向被告提出要求,希望參加其書法班。潘稱,根據當時時間,事主應該已被被告非禮四次,但仍向被告提出上書法班要求。事主承認有提出該要求。

潘又指,事主報案時未有向警方提過「私處」兩字,只提到黃的手游走於大腿跟屁股位,質疑她指黃作出伸手入裙摸私處的指控。事主解釋,當時想不到「私處」兩字,只想到一個較粗俗的詞語,不好意思對警員說,因此只用「下面」代表,警方則提到是否大腿位至屁股位,她當時認同。

事主稱遭非禮感驚恐多過氣憤

潘進一步質疑,當時為事主錄口供的是女警,事主大可以向對方展示以手指住其私處,以得更準確詞語,事主稱,即使對方是女生,她都不好意思做出相關舉動。

事主又稱,她憶述當下被非禮後的感受時稱,她覺驚恐多過氣憤,又說:「(事後)我覺得佢非常衰格,我覺得自己好蠢,更加嬲自己。」

被告黃偉民(59歲)現擔任易經講師,否認三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12月21日,在上環豐生貿易大廈一單位內三度非禮事主。

案件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ESCC26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