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揭政府清潔外判商被罰令工人失遣散費 疑設影子公司接手合約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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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及油尖旺區區議員胡穗珊收到市民投訴,發現食環署外判商羅氏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早前因被扣分而5年內不能投標,並被政府提早2個月中止在多區的合約,令不少清潔工人無法按法例取得遣散費。另一方面,工會指一間新註冊的「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陸續接手羅氏多個合約,工會質疑耀發是羅氏的影子公司,屬「左手交右手」,避開政府懲罰。
「羅氏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是西貢、葵青、大埔、油尖區(南)街道清潔服務的承包商,2016年因聘請無身分證人士被裁定違反《入境條例》罪名成立。羅氏及後上訴至終審法院,但2019年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按照扣分制規定,羅氏自2019年起,五年內不能參與政府外判服務合約投標。
「羅氏」原本在西貢區、葵青區、大埔區的服務都被政府提早兩個月中止,令24個月的合約縮短為22個月的合約,變相令外判清潔工人喪失獲得遣散費的權利。根據《勞工法例》,僱員服務同一僱主連續24個月後而被裁員、停工等,可獲發遣散費。油尖旺區議員胡穗珊稱,單西貢區就涉及235名工友,涉及遣散費或達300萬。
另外,工會發現羅氏疑另設影子公司投標,繞過政府懲罰。例如羅氏在油尖區(南)的合約4月底完結,5月初被「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接手。工會及胡穗珊引述線報指,羅氏原本負責的西貢、元朗南、元朗北外判清潔服務均被耀發接手。
工會查冊後發現,羅氏和耀發兩間公司有同一個聯絡人,耀發的地址亦與羅氏員工訓練中心相同。此外,耀發董事羅建宗,以及羅氏董事羅漢文,於第三間公司「龍興發展有限公司」申報同一住址,令工會懷疑耀發是羅氏的影子公司,用來逃避羅氏5年不能投標的罰責。清潔服務職工會總幹事杜振豪質疑,政府外判扣分制度無法懲罰公司,反而令前線工友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