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新巴司機坐城巴時打車長 令巴士失控撞壆 被判入獄21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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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新巴司機乘搭城巴時,因路線問題與司機爭執,期間涉拳打對方左面兼捉左臂,令巴士失控撞向上路壆,最終自己亦同告受傷。他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辯方今(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指被告因家人患癌心情低落,又指事主出言侮辱其家人,才伸手脫下對方口罩以便投訴,並無意揮拳。裁判官劉淑嫻認為說法不合理,最終判囚21日。
被告鄧少鋒(50歲)承認於去年5月24日在A21線城巴上,非法及惡意傷害54歲的鄭姓司機。
聲稱怕阻事主收工想提早落車
辯方求情時指,事主駕駛城巴駛過客運大樓站後,在車內發現只餘被告一人。被告有感到他似阻事主收工,故打算提早下車,惟事主突然煞車,隨後雙方開始口角。辯方稱,事主以粗口罵被告及其家人,被告欲作投訴,但因車內未有掛出司機證,便伸手意圖脫下對方口罩。辯方又補充,當時被告因家人患癌而心情低落,卥莽行事,但無意向事主揮拳。
官指被告說法不合理
裁判官謂,雖然控方沒有爭議被告稱欲脫去事主口罩一說,但認為被告說法亦不合理,形容被告行為卥莽、懷有敵意,令事主受驚,但信納他因家庭狀況受到打擊,但被告明知不得騷擾車長仍然犯法,以42日監禁為起刑點,被告認罪獲減三分一刑期,再因家庭狀況扣減7天,最終須入獄21日。
案件編號:WKCC43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