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中大生與另一人涉11.11在沙田堵路 兩人准押後再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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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市民發起「三罷」抗爭,兩名男學生當日涉在沙田不同路段以欄杆堵路,事隔近半年被落案起訴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兩宗案件今(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再訊,兩人獲准保釋。
被告蘇毅華(21歲,中大學生)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沙田車公廟路近溱岸8號向秦石邨方向,把一個鐵欄放在馬路上,佔據約一乘兩米路面範圍,對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
控方表示可作答辯,但案件應辯方要求押後至本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並須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地址。
18歲男學生同日亦在沙田堵路
另一案被告趙俊賢(18歲,報稱學生)則被控於同日在沙田源禾路與沙田鄉事會路交界放置一個黃色欄杆,佔據約15平方呎路面,對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此案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STCC959、101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