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長青大爆由第二男角淪《Do姐有問題》嘉賓 只收得500元利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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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麥包」之稱的藝人麥長青,其妻數年前投資iphone6時疑墮騙局,之後麥亦受牽連,遭人到電視台滋擾,麥聲稱他的星途大受影響索償,案件今(6日)在高等法院聆訊,麥在庭上道出他由「九線尾、十線頭」的男演員,終爬到男角的第二格,卻因受滋擾驚動高層而失去演出機會,更淪為只能出席如「Do姐有問題」的嘉賓,收得500元利是。辯方律師卻質疑麥是「演技派」,更指他在庭上「演戲」,麥即激動稱若作供是拍戲,他會講粗口。

有「麥包」之稱麥長青稱他在行業打滾30年,由九線尾十線頭的演員,爬至第二男角,卻被拉下至成綜藝節目嘉賓。(朱棨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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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包承認涉案時已非小鮮肉

原告麥長青,兩名被告為黃美芳及其公司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

麥包庭上透露他於1987年加入無綫,由「九線尾、十線頭」做起,之後「一格格咁爬上去」,才「爬」至男角第二格,坦言想「爬」上第一格。他自嘲涉案時已非「小鮮肉」,而是「老臘肉」,又反問:「人生有幾多個咁多年?」惟他形容未到高峰,便「畀你哋拉左我落嚟!」

曾有同事碰面低頭免直望

麥說,事件後他演出機會大減,甚至有同事在無綫遇到麥,會低頭避免直望。他坦言當時很難受,曾因此向高層樂易玲提出解約,稱感到侮辱,但遭對方勸導。而他庭上提及此事時,聲音哽咽。

上《Do姐有問題》只收5百元

惟辯方律師指,麥在事件後仍有演出機會。惟麥反指,如在《Do姐有問題》 中只是做嘉賓,收取500元的利是,形容只參加此類節目維生,「割脈服毒自盡都唔掂」。他指參與這類綜藝節目,主持才是重點,反向被告的女大律師:「你先係主角。」又指女大律師後的3名律師團成員不是主角。

律師指麥屬實力派

此外,麥包在庭上不時與被告的女大律師針鋒相對。如大律師質疑麥的書面供詞,與庭上說法有差異,麥反指對方執著字眼上的分別,謂:「我係人,I am not a machine,我嬲到講英文。」

律師又問麥是否「演技派」和「實力派」,他回應指無資格作評論。律師隨即指,麥庭上的說法誇大如拍戲,麥反駁若剛上庭作供是拍戲:「我會講粗口。」

麥的妻子林孜和朋友於2014年籌得400萬元,交予一名叫吳志豪的男子投資。吳曾把一張100多萬元的支票給予林,聲稱是投資的部份利潤。該支票付款人為次被告,並有首被告的簽名。惟林之後收到自稱屬被告一方的電話,要求麥償還該100多萬。於2016年1月,有人先後到無綫和麥代言的一間海味舖,向麥追債,麥稱其星運受阻,因而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2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