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電腦程式員被指掙扎時令警員受傷 半年後被控襲警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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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7日有團體在尖沙咀發起遊行,當晚旺角有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有人投擲磚頭及汽油彈。電腦程式員被捕時疑不斷掙扎,事隔近半年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反對隱去涉案警員的姓名,被告又投訴遭警方毆打,需留院8日。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梁霆(31歲)報稱從事程式設計。他被控於去年10月27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奶路臣街交界,抗拒警員A。

控方指被告掙扎時有警受傷

裁判官問及為何以字母「A」代稱涉案警員,控方回應案件涉及社會事件。控方又指當時逾50人聚集,被告被捕至上警車時仍有掙扎,有警員受傷。

被告稱錄口供時遭毆打

辯方不解控方不向他披露涉案警員的姓名,反對匿名。他再指,被告被捕時以及在警署錄口供期間遭毆打,多處受傷。警方又威脅他簽署口供紙後才可見律師,而被告在律師介入後始獲送院。

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須守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居於報稱地址。被告亦須禁足旺角,範圍包括洗衣街、豉油街、上海街及旺角道。

案件編號:WKCC87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