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01追問巡查次數 機舖負責人被捕提堂後 當局仍指零檢控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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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未平,政府延長「限聚令」及各指定場所停業至本月23日。《香港01》記者向食衞局查詢,不同政府部門巡查和檢控數據,獲回覆指,截至周四零時,警方、食環署、康文署、衛生署等六個部門,共巡查4,425次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美容院等要暫停營業的「表列處所」,檢控數字為零。
不過警方周三(15日)高調破獲土瓜灣的一間遊戲機中心,負責人被捕後更在周四(16日)提堂,但當局仍統計警方檢控數字為零。就數據有誤,記者分別向食衞局及警方查詢,兩個部門均表示不明所以,需時了解和溝通,
4月17日晚上約七時,警方回應稱,雖然在周三傍晚拘捕有關遊戲機中心負責人,但由於檢控程序較繁複,於周四凌晨零時後才完成,所以未及時計算在當日數據。

▼4月15日 警方拘捕遊戲機中心負責人▼

餐飲業務「限枱令」 提25次檢控

香港法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599F)自3月28日晚上6時生效,餐飲處所須按指示執行六項措施,包括顧客數目不得多於經常容量的一半、桌子之間保持1.5米距離或設有隔板等。

在規例生效首個星期,食衞局表示,四個執法部門巡查了29,958次,並作出1,722次勸喻。食環署和警方在4月8日,即規例生效一個多星期,開始向餐廳提出檢控。截至4月16日零時,四個政府部門累積巡查了47,484次,作出2,380次勸喻,並向餐飲處所提出25次檢控。

▼限聚令升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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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多於4人聚集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599G),亦即「限聚令」於3月29日起生效,截至16日零時,七個執法部門巡查了32,589次,並作出4,944次勸喻。警方於4月5日,即規例生效後一周,開始向違規市民發定額罰款告票,截至16日零時共發82張。

而16日凌晨一時許,警方到長沙灣幸福邨福月樓附近巡查期間,發現有11男3女正於地下位置聚集,懷疑涉及聚賭,但證據未足以佐證聚賭行為,遂以違反「限聚令」票控14人。

警方巡經幸福邨福月樓地下時,發現有人群聚集,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陳永武攝)

▼疫下復活節 區區人如潮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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