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基金】羅致光:不排除剔除4月作為申請薪酬補貼計算基礎

撰文:侯彩琳
出版:更新:

新冠肺炎持續,政府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涉及1,375億元。措施包括透過僱主向員工發放薪資補貼,金額為工資的五成,補貼上限為9,000元,為期6個月、獲資助僱主需承諾不裁員,而減薪則不受限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早前表示,申請補貼的僱主,可在今年1至4月中選定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以當月員工人數和薪酬作為申請補貼的計算基礎。
羅致光今日(11日)再表示,若僱主有「絶世好橋」欺詐政府,利用政策計劃漏洞取得所謂更多的資助,在計劃設計不能太複雜的前提下,不排除將4月份薪酬剔除在選擇範圍內。

▼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 多項措施▼

+11

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中,政府將向僱主發放薪酬補貼,金額為工資的五成,上限為9,000元,為期六個月。而申請補貼的僱主,可在今年1至4月中選定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以當月員工人數和薪酬作為申請補貼的計算基礎。獲資助僱主需承諾不裁員,但期間可減薪。有市民致電港台節目,表示僱主已告知5月起會減一半底薪。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現時無法預計未來的整體經濟狀況和企業營運情況,不會規定僱主會否減少僱員薪酬,承認僱主在申領資助後可能加薪亦可能減薪。而在設計政策時,會保持政策的靈活性。

羅致光表示,若僱主有「絶世好橋」欺詐政府,利用政策計劃漏洞取得所謂更多的資助,在計劃設計不能太複雜的前提下,不排除將4月份薪酬剔除在選擇範圍內。而他亦有留意到有人在社交媒體上提出獲益的妙計,政府在設計政策時亦會考慮,而現時有方法應對。若有受資助企業出現不合理的情況,或不成比例的薪酬安排,政府亦會審視。

羅致光表示,政策目的在於保就業,即保持僱主和僱員之間的合約關係,當疫情緩和,整體經濟好轉,企業亦能有員工盡快恢復運作,保持經濟反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