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施百偉辭世 曾要求廉署修例免受特首命令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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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31日)發表聲明,指前廉政專員施百偉(Bertrand de Speville)辭世。
在回歸前,施百偉把當時首位華人副處長徐家傑撤職,促使立法局首次運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進行調查。
廉政專員白韞六發表聲明,指廉署都對施百偉離世感到悲痛,而曾經與他共事的廉署同事,「將會懷念這位堅毅、深具遠見的領袖和謙謙君子。」

廉政公署今發表聲明,指前廉政專員施百偉(Bertrand de Speville)辭世。(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93至96年出任廉政專員

廉政專員白韞六發表聲明,指前廉政專員施百偉辭世,他曾於1993年至1996年出任廉政專員,成功偵破多宗跨境商業貪污案件。

聲明指,施百偉任內積極支持廉署在回歸前,與內地反貪機關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卸任廉政專員以後,他亦曾協助不同地方的政府和國際機構,就反貪政策和措施提出建議。

聲明中表示:「曾經與施百偉共事的廉署同事,將會懷念這位堅毅、深具遠見的領袖和謙謙君子。」

施百偉(右)曾在2016年出席論壇,指廉署應向特首「負責」,但不包括「聽令」。(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曾令立法局首次運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

施百偉是回歸前最後一名外籍廉政專員。在1993年11月,他曾根據《廉政公署條例》第8(2)條,把當時首位華人副處長徐家傑撤職,使立法局首次運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進行調查。他事後曾表示,這是他任內最艱難的時刻。

曾倡廉署修例

翻查資料,在2016年期間,施百偉曾在論壇中致辭,建議修訂廉政公署條例,字眼如「符合行政長官命令及受行政長官管轄下」等可刪除,令廉署不受制於某人、免受特首命令;而基本法規定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當中「不受任何干涉」的字眼可以加進去。

他又建議副專員不一定由執行處首長兼任,條例亦應清楚訂明廉政專員的任期。